保障教育机构的安全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防范犯罪、恐怖主义及其他威胁的综合安全保障系统方案

 保障教育机构的安全

保障教育机构的安全: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防范犯罪、恐怖主义及其他威胁的综合安全保障系统方案

注: 本项目由一位来自俄罗斯的作者制定。其工作基于俄罗斯联邦执法体系及教育机构安全措施的特点。尽管如此,项目中提出的解决方案具有普适性;只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这些方案在任何其他国家均可有效实施。



摘要:

I. 引言。
II. 问题描述。
III. 建议的解决方案:
1. 行政法律措施;
2. 设施的技术加固与防护;
3. 预防和遏制直接安全威胁;
4. 变更的总体特征;
IV. 以针对教育机构的真实袭击事件为例,对所提议的安全系统应用进行假设性实验。
V. 结论。
VI. 总结。

I. 引言

本文具有应用性质。我无意讨论这一问题或煽动舆论——学校、幼儿园、大专院校和大学的犯罪统计数据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犯罪分子的动机我也无意探究。我绝不认为,甚至无法想象,大规模屠杀无辜民众的行为会有任何借口可言。
我关注的是寻找其他问题的答案:能否阻止这种事?如果可以,具体该如何做?
早在2018年,当我撰写第一篇关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安全的 文章 时,我就开始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那篇文章几乎是在克里米亚克尔奇理工学院发生悲剧后立即动笔的,那场悲剧造成20人遇难,另有67人受伤。
当时,在梳理这场悲剧的时间线时,我试图弄清楚:为什么对罪犯来说,犯下如此骇人听闻的罪行竟是如此容易?
我看到的景象是这样的:一名携带武器、大量弹药和自制爆炸装置的人走出家门,走向公共交通站, 登上公交车,抵达指定站点,走向学院大楼,进入其中,找到一间敞开的隔离房间,准备好武器,为方便快速装弹而分好弹药,调整炸弹上的定时器。随后走出,走向紧急出口,试图将其封锁,走向食堂方向,安装爆炸装置,折返,拿起武器并开始杀人。
爆炸,恐慌。凶手冷静自若,更重要的是畅通无阻地在学院走廊中穿行,向所有挡路或进入视线的人开枪。投掷自制手榴弹。随后前往图书馆,在那里自杀身亡。一切都在第一辆警车抵达现场前就已结束。没有人阻止罪犯。没有人拦住他。当他认为自己的血腥使命已经完成时,他自杀了。从头到尾,局势都完全在他掌控之中。倘若这般悲剧对俄罗斯而言尚属首次,倒也罢了。此前已有别斯兰、莫斯科、伊万捷耶夫卡、彼尔姆、乌兰乌德、沙德里斯克、斯特利塔马克、巴拉宾斯克。难道这些还不足以让人明白:威胁真实存在,而像克里米亚学院那样的悲剧——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然而,就连这起犯罪事件也未能促使人们认识到威胁的严重性,也未能推动对整个安全保障体系进行重新审视。一切,一如既往,仅止于空谈和形式主义的措施,这些对局势未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随后,学校接连发生大规模枪击案:喀山、彼尔姆、伊热夫斯克、布良斯克——而这仅是按遇难人数统计的规模最大的几起案件。此外还有不少其他案件。
其他国家的状况也清楚地表明,没有理由对未来抱有乐观预期。统计数据 明确显示,此类犯罪在全球范围内呈上升趋势。2025年创下了此类犯罪数量的“反纪录”。然而,2026*年前五个月的数据已明确表明,这一纪录将在不久的将来被打破。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情况如下:
仅在2026年的短短5个多月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就发生了69起严重及特别严重的犯罪案件(整个«创纪录»的2025年为101起),其中41起案件具有大规模杀戮和恐怖袭击的特征 (2025年全年此类案件为48起)。


2. 设施的技术坚固性和安全性。

这一切都清楚地表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面前是完全无助的。每次发生袭击后,都会召开会议、展开讨论,各指挥部和委员会召开会议,制定计划和决策,并向媒体发表高调声明。然而,没过多久,新的袭击便接踵而至,新的受害者随之出现。
与此同时,即使是对这些事件时间线最简单的分析也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分子利用的都是早已众所周知的相同漏洞。
我未能立即着手开展工作。由于遇到了一些困难,这项工作被迫推迟了近两年。
在第一个研究方向(俄罗斯及全球教育机构的安全状况)上,我遇到了一个难题:缺乏将此类犯罪数据收集并系统化整合于单一来源的统计资料。我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从数十个不同来源收集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果没有这些统计数据,就无法:
- 客观地了解事态全貌;
- 进行高质量(比较和交叉)的数据分析;
- 追踪事态发展的动态变化;
- 评估威胁的实际规模;
- 解释正在发生的犯罪学过程并找出影响这些过程的因素;
- 预测事态发展。
此外,由于缺乏对威胁发展方向及特征的理解,因此极难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如今,每当学校发生又一起大规模杀人案或恐怖袭击后,专家、政治学家、执法部门代表、教育工作者和记者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为何在安全战略框架下制定并实施的措施未能奏效?» 答案很简单:这些措施是基于不完整的数据制定的。而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数据不仅不完整,而且不可靠。
我自己也经常在媒体报道中看到与现实相去甚远的统计数据。例如,在评论又一起发生在学校或大学的大规模杀人事件时,作者会引用教育机构事故的总体统计数据来佐证文章——尽管其中大多数事故与大规模杀人或恐怖主义甚至没有间接关联。这些案件大多属于普通刑事犯罪:或源于个人恩怨,或出于经济动机(抢劫、强盗、敲诈勒索),也不乏出于寻衅滋事或纯属无意之举。
因此,不仅要了解统计数字,更要理解这些数字背后的含义,这一点至关重要。正确地对数据进行分类同样重要。
我在收集数据时遵循了以下原则:
- 对所有收集到的案例进行交叉分析,并比对来自不同来源的信息;
- 优先采用警方新闻稿、报告和法庭记录——这些材料包含的事实远多于推测;
- 所有事件均根据不同的犯罪学特征被划分为不同组别和子组。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直观地展现特定时间段内事态发展的特征,既可进行横向比较,也能观察纵向动态。
基于高质量收集和系统化的统计数据,可以建立比目前更精确的犯罪学模型和预测。最重要的是 — 借助这些模型,可以制定真正有效的预防和遏制威胁的措施。 为此,必须拥有经过验证、系统化且汇集于单一来源的可靠原始数据。但此前并不存在这样的资源。
情况已然明朗:我们需要一个统一的信息参考资源,其中包含该类犯罪的相关信息,以及关于犯罪主体和案发情况的至少简要(最低限度的)事实数据集。意识到这一点后,我着手创建该资源。在数据呈现形式上,我选择了类似于警方事故简报的格式:对案情进行简要概述,包含日期、时间、地点、作案手段、作案工具、犯罪主体、受害者、后果、结果及其他经确凿查证的事实等内容。
2024年2月,«公共秩序与安全» 门户网站发布了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犯罪与恐怖主义行为手册》 的第一版,其中收录了24年(2000年至2023年)的统计数据。 此后,相关信息不断更新和补充。目前,第五版已开放下载,其中包含26年的数据。主要任务之一已圆满完成:为教育机构安全研究人员和专家打造了一个信息丰富、使用便捷,且最重要的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参考分析工具。
对我而言,编写该手册最重要的成果在于,终于得以对首个研究方向形成较为客观的认知。事实证明,这一现状远非乐观。我不会过多深入细节——统计数据和分析内容各位可以自行查阅。最重要的是:耗费的一年半时间没有白费。
在研究关于教育机构犯罪的材料时,我发现专家们在评估中经常使用 «安全水平» 这一术语,并配以各种形容词:高、低、满意、不满意、达标、最低等。这让我产生了一个疑问:他们究竟赋予这个概念什么具体含义,又是如何定义它的?
在查阅了公开渠道的信息后,我得出结论:目前我国尚无一套基于正式标准的统一(或至少是广泛采用的)教育机构安全等级评估体系。大多数包含此类评估的结论,都是基于撰写报告的专家的个人意见。 对国外经验的分析也未发现任何具体成果——从种种迹象来看,那里的情况似乎也大同小异。 这种情况在我看来,说得委婉些,也颇为奇怪。显然,市场对这一工具存在需求。尽管我并不主张在安全问题上进行全面标准化,但我认为这一领域是个例外。由于当时尚无评估体系能够依据形式化标准(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影响的前提下)客观计算教育设施的安全等级,而我在工作中又亟需此类工具,因此我决定亲自开发。最终成果便是 下表,该表依据64项评估标准进行评分,涵盖:
- 教育机构的场地特征及其地理位置;
- 建筑物和设施的特征;
- 是否配备实体安保及其特点;
- 技术安防手段及其功能;
- 主动和被动防护的补充措施。
对于每个项目,若存在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则按相应分值进行评分,随后将各分项分数相加。最终得出综合评分。除总分外,还有一些会对最终评分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
填写完整的表格清晰地展示了:
- 教育机构的防护水平;
- 其能力;
最重要的是 — 安全系统中显而易见的缺陷和薄弱环节。
根据所得评分,可以规划提升该场所防护水平的措施及所需投入。利用对一个或多个场所的年度评估数据,可以轻松进行比较和动态分析,直观地评估特定时间段内某所学校、某座城市、某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状况。既可以比较总体评分,也可以比较单项指标或各部分内容。
最终,我们开发出了一种便捷且(最重要的是)客观的状况监控工具,只要评分较上一时期下降哪怕一分,就能立即表明情况正在恶化,必须采取应对措施。 早在为手册收集数据并制定评估表的过程中,我就越来越确信,我之前设计并在第一篇文章中阐述的“教育机构综合安全保障体系”模型既无效又缺乏前景。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完全不同的方法。
2023年底,我着手开展这项工作。2026年5月,我终于完成了这项工作(尽管我认为这并非最终定稿)。 在新的研究中,我遵循了社会需求,即: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学前教育机构)以及儿童聚集场所,必须得到可靠保护,免受犯罪、恐怖主义及其他性质的威胁,但同时它们不应变成监狱或军事基地的翻版。
这是否现实?我认为是。

II. 问题情境描述。

国际形势表明:此类威胁的程度始终居高不下,且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这既涉及严重和特别严重犯罪的总体清单,也直接涉及大规模杀戮和恐怖主义行为。2020至2021年间出现的小幅下降,可归因于新冠疫情期间大多数教育机构实施的限制措施。自2022年起,该数据再次呈现激增态势。2025年创下了26年观测史上的最差纪录。然而,从趋势来看,这一纪录在2026年也将被打破。 政界和执法部门曾寄予厚望的限制枪支流通措施,不出所料地未能产生积极效果。诚然,涉及枪支的犯罪比例有所下降,但这一降幅被冷兵器及其他武器犯罪比例的显著上升所抵消。
限制枪支获取的措施并未改变根本问题: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并未放弃其意图,只是手段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使用子弹,而是开始用刀、斧头和锤子杀害或残害受害者。在袭击中,使用交通工具的情况变得更加普遍。使用爆炸装置和燃烧装置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此外,犯罪分子使用化学毒剂的案件也呈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
另一个令人担忧的迹象是,极端主义思想在青年群体乃至整个社会中的影响力显著增强。这源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心理、社会经济、政治及其他问题,这些因素会引发攻击性行为,进而导致犯罪率上升。
刑事立法的非刑事化与人道化在守法公民眼中被视为负面信号——被看作是犯罪者有恃无恐以及当局对犯罪分子软弱无力的体现。这种情绪为极端主义思想的流行以及恐怖组织支持者在青年和老一辈人群中的增长创造了肥沃的土壤。
必须认识到,教育机构是极端分子的理想目标:既是传播其思想、物色新追随者的场所,也是实施犯罪及其他行动的平台。
从长远来看,恐怖袭击可能会使局势进一步恶化。目前,此类事件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大规模杀戮事件中的占比尚低:俄罗斯境内为1起(3.4%),全球范围内为24起(6.9%)。但实践表明,这只是时间问题。 从叙利亚、伊拉克和利比亚回国的儿童也将间接加剧局势恶化。他们的父母曾是恐怖组织 «伊斯兰国»(在俄罗斯被取缔)的自愿成员,这些父母不仅认同该组织的理念和价值观,更以此为基础来教育子女。
其中许多儿童已随母亲被遣返回国。要证明他们确实参与了战斗行动或恐怖活动相当困难,因此大多数人只会受到象征性的惩罚,而许多人则根本不会受到任何惩罚。然而,回归文明社会绝不意味着放弃以往的信念。时常发生这样的情况:这些 «被遣返者» 在居住地开始组建新的恐怖组织分支 — 只是他们行事隐秘,严格遵守保密规则。孩子们在这些活动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如果有人认为我在夸大其词,那么根据俄罗斯安全理事会秘书2020年10月30日在中央联邦区国家安全问题会议上的声明, 俄罗斯青少年中极端主义组织的追随者已达数万人,且目前尚无法遏制激进思想在青年群体中的蔓延。《俄罗斯反极端主义战略》(经2024年12月28日俄罗斯总统第1124号令批准)第22条也指出该领域负面趋势仍在持续,并特别提到未成年人参与极端主义组织的现象有所增加。其他国家的状况也大同小异,我推测这些思想和运动的推广进程正在同步进行。
无论是在俄罗斯还是全世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局面,正是执法部门领导层顽固坚持忽视这一威胁的政策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2018年本应成为一个转折点。克里米亚克尔奇理工学院的悲剧在实践中充分揭示了局势的严峻性以及这一威胁对社会构成的危险程度。然而,情况并未因此改变。一如既往,执法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安保措施”的声明并未带来系统性的变革。血腥的悲剧链条仍在延续。
以过去5年俄罗斯境内伤亡人数最多的几起针对教育机构的袭击事件为例。此类事件共有7起:
- 喀山,2021年5月(9人遇害,22人受伤);
- 彼尔姆,2021年9月(6人遇害,47人受伤);
- 韦什卡伊马(乌里扬诺夫斯克州),2022年4月(4人遇害,1人受伤);
- 伊热夫斯克,2022年9月(18人遇害,23人受伤);
- 布良斯克,2023年12月(1人死亡,5人受伤);
- 奥丁佐沃(莫斯科州),2025年12月(1人死亡,3人受伤);
- 阿纳帕,2026年2月(1人死亡,4人受伤)。
所有案件中都存在明显的共同点。犯罪分子对犯罪行为进行了长期而周密的准备。在作案当天,他们携带武器、弹药、爆炸装置和装备,从居住地顺利抵达袭击目标,潜入目标区域,并在未遇到任何抵抗的情况下实施了预谋的行动。
现场随即陷入恐慌,人们开始自发且失控地疏散。结果导致大量人员受伤,且这些伤势并非枪伤或弹片伤,而是高处坠落造成的创伤。
若统计过去10年(不包括2026年)此类犯罪的总数——共28起,那么几乎所有案件都会呈现类似的局面。那些在犯罪分子实施计划过程中将其行动遏制的案例,遗憾的是,要么归因于犯罪分子自身的无能,要么归功于教师、学校工作人员或其他学生的勇气与无私奉献。但绝非私营安保公司和执法机构的有效作为。
这种情况让人对学校及其他儿童聚集场所是否存在有效的安保体系产生了质疑。但更常被提出的问题是:我国是否真的存在这样的体系?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没有。更准确地说,它确实存在,但纯属形式主义 — 仅停留在纸面上,以计划、证明、指示等形式呈现,其中99%的价值仅在于作为废纸。而实际上,目前无论是我国还是大多数其他国家,都缺乏应对此类威胁的任何策略,哪怕是最起码有效的策略。
鉴于当前仍持续存在低估和忽视该问题的政策,短期内也不可能出现。
这意味着:针对教育机构以及儿童和青少年聚集场所的犯罪和恐怖袭击事件数量将持续增长。
简要总结:
1. 目前,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学前教育机构)以及儿童聚集场所,均属于高风险目标。
2. 威胁确实存在,且真实可感,它正在不断发展并日益严重。而事实上,目前尚无有效手段予以应对。
这种情况能否改变?我认为是可以的。

III. 建议方案:

在提出解决方案之前,必须先了解社会对此有何需求。社会如何看待这一问题,以及它希望获得什么样的解决方案(以何种形式)。 社会需求如下: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学前教育机构),以及儿童聚集场所,必须得到可靠保护,免受犯罪、恐怖主义及其他性质的威胁,同时这些场所不应变成监狱或军事基地的翻版。这是否现实?我认为是。
首先应着手识别并评估针对学生(受托儿童)及教育机构(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现有及潜在威胁:
犯罪和恐怖主义威胁:
财产犯罪:

- 盗窃(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人财物以及学校的财产);
- 敲诈勒索;
- 抢劫;
- 持械抢劫;
- 诈骗;
- 故意损坏或毁坏财物(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人财物,以及学校的财产)。
侵害人身安全的犯罪(针对学生和教职员工):
- 殴打;
- 造成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
- 侮辱;
- 杀人威胁或人身伤害威胁;
- 性骚扰、猥亵行为;
- 强奸;
- 诽谤;
- 跟踪骚扰;
- 欺凌。
危害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犯罪:
- 组建和参与固定犯罪团伙(帮派)的活动;
- 组建和参与固定极端主义团体的活动;
- 传播极端主义思想;
- 诱使他人参与犯罪活动;
- 诱使他人参与极端主义活动;
- 诱使他人加入其活动被禁止的团体和组织;
- 寻衅滋事;
- 非法贩运武器、弹药、爆炸物;
- 恐怖主义。
危害健康罪:
- 非法贩运毒品;
- 非法贩运强效或有毒物质。
非刑事性质的威胁:
- 道路交通事故;
- 火灾;
- 危险动物;
- 其他自然或人为性质的紧急情况,对学生、教职员工或教育机构的生命、健康及财产构成直接威胁。
以下是需要防范的威胁简要清单,为此必须建立一个综合性、多层次、多功能的安保系统,以保障教育机构及儿童聚集场所的安全。该系统的构建应从零开始,而非对旧系统(甚至勉强才能称之为“系统”)进行现代化改造。而应完全从头开始,以一种与当前截然不同的全新模式进行构建。在公众需求与客观必要性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运用现代技术在监控与安全设备领域的最新成果,同时切记:技术只有在辅助人类而非取代人类时,才能发挥其有效作用。

1. 行政法律措施。

首先必须制定并批准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对现行法律文件进行修订。这些修订和补充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以及为何有必要进行这些修订。
1.1. 对2021年7月2日俄罗斯联邦总统第400号令 《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战略》第47条,内容如下:
24) 提高学前、小学、中学(普通及职业)和高等教育机构及组织,以及其他对儿童和青少年至关重要且具有潜在危险的大规模聚集场所,抵御犯罪和恐怖主义威胁的防护水平。这界定了威胁的性质,体现了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应对威胁的决心。
1.2. 对2012年12月29日颁布的第273-ФЗ号《俄罗斯联邦教育法》以及所有规范学前、小学、 中等(普通与职业)及高等教育机构和组织的各项活动,完全免除其管理层在教育机构辖区内组织、保障和维护公共秩序与安全方面的责任。
这是构建安全体系必须首先满足的关键条件。教育机构的领导层和教职员工应将全部精力集中于教学过程以及相关行政和后勤事务的处理上。安全保障工作应完全由具备必要能力和资源的专业人员负责。如果不满足这一条件,任何改革都毫无意义,也无法取得成效。
为什么这么断然?遗憾的是,教育机构为了维护声誉和保持良好的统计数据而展开的竞争,既给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又助长了犯罪活动。这迫使校方管理层不择手段地掩盖已发生的违法行为,使其不被官方记录和彻底调查,直到这些事件开始导致严重后果,且再也无法隐瞒为止。此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忽视安全要求,或干预安保部门工作,要求其为教学活动或其他机构事务而违反规定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试图通过劝说和阐明后果来改变这种局面,遗憾的是,这完全是徒劳的。唯一有效的解决之道,就是剥夺教育机构管理层及教育系统官员在安全事务上的任何影响力。唯有如此,才能奠定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职责分明的透明高效体系。安全工作将由专业人员负责,而教育机构则能专注于其核心使命——对年轻一代的教育与培养。
1.3. 制定并实施联邦规范性文件,确立教育机构必须遵守的统一安全要求清单。该清单应包含一般性要求,例如:实行强制性出入管理、通过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核实访客身份、使用安全技术手段对访客及其携带物品进行强制性检查、禁止将武器、弹药、 易燃、爆炸及有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
该法律文件还应明确负责教育机构安全的管理人员对违规者的职权范围,并列明可采取的合法强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特殊装备及武器)。该文件应采用直接明确的表述,避免其条款产生歧义。应修订《行政违法法典》和《刑法典》,明确规定对故意违反本法规所定规则和要求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需要制定此类文件的原因在于,目前针对教育机构的大多数安全要求均由其内部法律文件(章程、出入及场内管理规定、命令、指示、规章、指南等)所规定。这些文件的法律地位极具争议,且对于私营安保机构员工(其法律地位和职权同样存在严重疑虑)而言,在实践中执行这些文件十分困难。结果,安保人员往往宁愿忽视既定规则,只为避免引发冲突,也不愿被指控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
通过此类法律文件将有助于消除大多数争议情况和法律分歧,同时为负责目标区域安全的安保人员提供更强的职业自信和法律保障。
1.4. 对所有规范教育机构活动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明确将保障教育机构安全的任务完全从私营(商业)安保机构中剥离。如前所述,现有及潜在的安全威胁清单十分庞大,其预防与遏制工作理应归属于教育机构安全保障体系的职权范围。目前负责该领域的安保机构无法履行这些职责。
原因有很多,下面简要分析主要原因:
人员配置状况
这里存在几个主要问题:
- 人员编制不足 — 这是绝大多数私营安保公司面临的现实问题,由于缺乏足够数量的员工,部分岗哨往往完全无人值守,或者由一名保安同时负责两个岗哨;员工经常连续工作数天不轮班,或仅在极短的间隔后便重新上岗;此外,由于缺乏正式保安人员, 值班岗位上由实习生或根本不具备私人保安身份、甚至未接受过(通常是名义上的)专业培训及体检的人员值守;
- 人员的专业素质 — 私营保安职业属于低技能、低薪资的类别,因此在此类条件下,具备应有资质、专业技能和经验(即完成既定任务所必需的)的专业人员比例, 在私营安保公司员工中的比例几乎为零;
- 人员流动率——高强度的工作负荷、低薪资水平以及职业声望不足,不利于员工的职业发展,其中大多数人每年更换工作2-3次;
- 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私营安保公司员工中,存在大量身心健康状况不佳、酗酒以及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此外,还有大量人员智力发展水平极低、心理素质薄弱、体能和专业素养不足,以及65岁以上的老年群体。
法律地位:
根据法律规定(不仅在俄罗斯,而且在世界上大多数设有私人保安的国家),私人保安员无权采取积极行动(包括预防性行动)来制止当前或潜在的威胁。私人保安人员的指令更多具有告知和建议性质,不遵守这些指令不会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即使发生积极抵抗,只要未导致受伤或其他健康损害,对违规者而言,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将被定性为轻微(行政)违法行为。
实际情况:
当教育机构遭遇武装袭击,且犯罪分子并未隐瞒其意图时,私营保安机构的员工可采取哪些措施?
让我们通过一个常见案例来分析:一名犯罪分子手持枪支(且公然展示),走向学校大楼并直奔正门,其意图显然是向沿途遇到的所有人开火。
私人保安能对他采取什么应对措施?最好的情况是,他来得及按下报警紧急按钮并启动“活跃枪手威胁”应急预案。接下来呢?在警方抵达前的几分钟内,他该采取什么行动?
对于认为这些行动已足够的人,我将举一个真实案例,它生动地说明了对于身处室内的枪手而言,这短短几分钟意味着什么:2022年9月26日,俄罗斯伊热夫斯克市,一名34岁的罪犯手持两把手枪袭击了一所中学。首先遇难的是73岁的保安,他以生命为代价仅将罪犯耽搁了几秒钟,而罪犯却利用这短短几秒钟冷血地杀害了他。警报随即被触发,警方在第一声枪响后5分钟内抵达现场。然而,在这5分钟内,凶手已杀害18人,并造成另外23人受伤。300秒 — 41名受害者,平均每名受害者不到10秒。
私营保安组织的性质:
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这首先是商业组织,其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主要目标是盈利。目标决定了优先事项,而首要任务便是降低成本,包括削减员工工资、职业培训费用以及所用设备(安防技术设备、监控和通信系统)的质量。
其结果是——超过半数*针对受保护教育机构的袭击(对犯罪分子而言)均告成功,并造成数十人伤亡,其中包括安保人员本身,他们既未能保护自己,也未能保护学生、教职员工以及受托看管的场所。
由此引发一个问题:如果将私营安保公司排除在教育机构安保工作之外,那么谁来保障这些机构的安全?我将在稍后的 «3. 预防和遏制直接安全威胁» 一节中回答这个问题。


* 在俄罗斯发生且具有大规模杀人或恐怖袭击特征的针对教育机构的袭击事件中,58.3%的案件发生时,相关场所由私营安保人员负责守卫。



2. 设施的技术坚固性和安全性。

在使主要法律法规框架符合相关要求后,我们将转向下一项任务——使教育机构符合应对现有及未来威胁的现代安全要求。 首先,必须仔细调查国内所有现有的教育机构。查明其现状,识别并评估现有漏洞,制定消除已发现缺陷的具体建议,并监督落实效果。此外,还应基于这些数据,为每个场所制定一份独特的«安全规程»。这并非目前私营安保公司所采用的通用模板,而是一份针对每个场所量身定制的文件,充分考虑其独特特征与特点,其中应包含针对每位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具体(个人)任务。该文件应实行限权访问,其内容不得向文件中未列明的职员外传。
这项工作将由谁负责,该流程应如何组织?
首先需进行整体情况评估,以明确未来工作量,并计算预计工期和预算。该任务应分两个阶段实施:
2.1. «粗筛» 初步评估。
必须根据 «安全等级表»,对所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机构,以及其他对儿童和青少年至关重要且存在潜在风险的聚集场所进行评估。这项工作由专门委员会*负责。
随后,分析人员* 将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分类和抽样核查。数据将按联邦区、共和国、州、边疆区、区以及各市辖区和行政区划分。最终报告 — 一种 «安全图集» — 将有助于全面了解全国教育机构和儿童机构的整体安全状况。我推测,目前超过90%的评估结果将是不合格的。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最终报告,还是在编制过程中收集的信息,都应被列为限级文件,这些信息不适用于广泛传播,仅供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小范围使用。
2.2. 制定旨在提高教育机构安全水平的个性化计划(«路线图»)。
该方案针对每个设施单独制定。专家* 将基于《安全手册》中收集并系统整理的数据,结合各设施的具体特点,为每个设施制定个性化的安全提升建议。

* 这将由谁来做?

本节的核心问题在于:这些专家究竟是谁?他们就是前文提到的分析师和特别委员会成员吗?他们将从何而来?又为何恰恰是他们的意见值得信赖?
在构建教育机构安全体系时,首要且必要的举措之一,应当是成立一个负责评估和防范威胁的国家(或准国家)组织。以“机构”(下文简称“该机构”)为例,其任务包括:
- 监测、评估和分析现有及潜在威胁;
- 制定有效应对这些威胁的方法,降低其成功实施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尤其是人员伤亡;
- 对现有及未来(包括新机构项目规划或现有机构大规模翻新)教育机构,以及儿童聚集场所的安全保障系统进行持续审计与效能评估;
- 就发现的安全系统漏洞编制评估性且有理有据的结论,并制定具体的整改建议;
- 对私营安保服务机构及执法机关人员进行补充培训和专业咨询,内容涉及保障教育机构及儿童聚集场所的安全;
- 针对教育机构及儿童聚集场所,根据各场所的具体特点,制定并实施独特的«安全规程»;
- 针对教育机构及儿童聚集场所的教职员工和行政人员,开展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理论与实践课程、培训及演练。以俄罗斯为例,这将是一个规模相对较小的组织,初期(3至5年)全国约有1500名员工,随后将缩减40%至45%。其地域划分与管理结构较为简单:
- 总部:1个部门,位于莫斯科,编制人数36-40人;
- 地区分公司:8个分支机构(每个联邦区各1个),初期编制(视在建项目数量而定)为120-180名员工,后续为60-80名员工;
- 市局:16个分支机构(人口超过100万的每个城市各设1个),初期编制(视在建项目数量而定)为15-30名员工,后续将予以撤销,其职能移交至地区分公司。
区级分支机构宜设在各区的地理中心,即拥有大型交通枢纽的地点,因为员工的工作(尤其是在初期)主要将以频繁出差的形式开展。今后,出差的次数和时长将逐渐减少,但工作仍将保持出差性质,这一点需要予以考虑。
地区分公司的内部结构将由两个主要部门组成:
1. 信息分析
其职责包括:
- 规划和组织分支机构的活动;
- 收集、整理和分析自行收集的数据,以及从其他分支机构、部门、服务机构、机关和公民处获取的数据;
- 监测当前局势,识别潜在威胁;
- 与执法部门及地方政府机构开展协作;
- 对潜在威胁进行分析与预测,制定并实施相关识别、预防及遏制措施;
2. 专家分析
其任务:
- 对教育机构及其他有大量儿童聚集的场所的安全性进行专家评估;
- 发现安全系统中的漏洞;
- 制定详细的切实措施,以消除已发现的漏洞并提高场所的安全防护水平;
- 基于分析结论,为每个场所制定个性化的《安全规程》。

本机构的工作流程:

各地区分支机构下设多个专家分析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在现场直接将每所学校、幼儿园、大专院校、大学等机构评估为高风险场所。通过应用内部、外部及混合型* 威胁的各种情景,分析所有现有和潜在的脆弱点。

* 作者将威胁分为三类:
内部威胁 — 由该教育机构的学生或员工(或某一群人)实施的攻击;
外部威胁 — 由与该教育机构毫无关联的人(或某一群人)实施的攻击;
混合型 — 由曾是该教育机构学生或员工,或与攻击目标存在其他间接关联的人员 (或群体)实施的攻击。此类还包括由前两类主体共同实施的攻击。


小组构成:

漏洞评估专家
这是指具备相应教育背景,并在从事侦察与破坏活动的部队中,通过军事或其他特殊服务积累了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通俗来说,就是一名破坏行动专家:利用各种手段和武器,对位于敌方领土上的基础设施目标发动袭击,以期将其占领或摧毁。
该专家的任务是在现场实地考察并评估教育机构,将其视为潜在的破坏目标。
其目标是从潜在犯罪者的角度出发,规划并模拟各种攻击场景,包括单独或群体袭击,涉及各类武器、爆炸装置或燃烧装置、化学毒剂、交通工具及其他技术设备(包括无人机)。
专家在结论中应详细阐述对该目标的评估,并就以下方面给出详尽的答复:
1. 对目标的当前评估,包括其位置、结构特点、接近和监视的便利性、现有安保力量与手段及其能力,以及其他相关细节。
2. 在以下情况下,他可能会采取哪些袭击方案:
- 单独袭击,旨在造成最大伤亡(使用各种类型和种类的武器);
- 单独袭击,旨在劫持人质(使用各种类型和种类的武器);
- 群体袭击,由未受过专门训练且无指挥体系的犯罪团伙实施,目标是造成最大伤亡(使用各类武器);
- 群体袭击,由未受过专门训练且无指挥体系的犯罪团伙实施,目标是劫持人质(使用各类武器);
- 由具备专门训练和指挥体系的犯罪团伙实施的群体性袭击,旨在造成最大伤亡(使用各类武器);
- 由具备专门训练和指挥体系的犯罪团伙实施的群体性袭击,旨在劫持人质(使用各类武器)。
将上述情景应用于实施此类袭击等同于自杀的犯罪分子(团伙),以及计划在作案后潜逃的犯罪分子。
3. 在每个可能的情景中,他会利用目标的哪些具体漏洞来执行任务,原因是什么?
4. 什么因素可能会阻碍他,或最大限度地增加他完成既定任务的难度?

安保专家
该专家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以及在军事或其他专门服务部门、负责保障特殊重要设施(包括国家、私营及部门所属设施)专业安保工作,以及反间谍和反破坏活动的单位中积累的实践经验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由两名独立专家分别负责)。
该专家的任务是在现场对教育机构作为需保护的特别重要目标进行仔细考察和评估。目标是探讨在各种情景下(包括单独或群体袭击、使用各类武器、爆炸或燃烧装置、化学毒剂、交通工具、技术设备(包括无人机)等)的防护方案。
在结论中,专家应详细阐述对该场所的评估,并针对以下两个主要问题给出详尽的解答:
1. 具体是哪些情况以及为何会导致该场所的安全系统出现问题并使其存在漏洞?
2. 在专家看来,哪些有效措施能够将已发现漏洞的风险降至最低?

积极应对专家
该专家须具备相应学历及充足的服役经验,曾在警察反恐特遣队或其他特种部队服役。
该专家的任务是在现场直接、直观地考察和评估教育机构,将其视为潜在行动(包括突击行动)的目标,以解救人质,或制止潜入受保护目标区域的活跃枪手(或此类人员群体)。需综合考虑单人及群体袭击的各种情景,以及各类武器、爆炸装置、燃烧装置、化学毒剂、交通工具等的使用情况。此外,这些方案还应考虑可能出现的负面事态发展,例如火灾、建筑物全部或部分坍塌、烟雾弥漫、犯罪分子的反制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情况、负面现象和因素。
专家应在结论中详细阐述对该物业的评估,并就以下方面给出详尽的答复:
1. 对物业外部参数的现状评估,包括其位置、周长、占地面积、建筑物的外部结构特征,以及应急服务部门进出通道和道路的便利性与可达性。进入建筑物的替代途径及伤员疏散通道的可行性。
2. 对目标物内部参数(建筑物本身及开展教育活动的场所)的现状评估,包括其布局、结构特征、工程设施、通道的便利性与可达性,以及替代入侵途径的可能性。主要及辅助监控与安防技术设备的配备情况、功能性能,以及在不同情境下的使用便捷性。
3. 哪些因素有助于完成制伏犯罪分子和营救伤员的既定任务?
4. 哪些因素可能阻碍或极大增加完成制伏犯罪分子和营救伤员既定任务的难度?

应急救援与突发事件专家
该专家应具备相关教育背景,并在应急救援服务及处理自然灾害、技术事故、犯罪恐怖活动、军事冲突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后果的部门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该专家的任务是在现场直观地考察和评估教育机构,将其视为可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及不同发展情景的场所。在结论中,专家应详细阐述对该场所的评估,并就以下方面给出详尽的答复:
1. 对目标对象外部参数的现状评估,包括其位置、周界、占地范围、建筑物的外部结构特征,以及应急服务部门进出通道和道路的便利性与可达性。进入建筑物的替代途径及伤员疏散通道的可行性。是否具备快速勘察分诊点和急救点的条件。
2. 对该场所内部参数(即用于开展教育活动的建筑物及场所本身)的现状评估,包括其布局、结构特点、工程设施、通道的便利性和可达性,以及其他可能的入侵途径。是否配备了用于预防和处置各类潜在及已发生紧急情况的主要和辅助技术(及其他类型)手段,以及这些手段的功能和在不同情境下的使用便捷性。
3. 哪些因素有助于完成以下任务:迅速处置紧急情况、疏散伤员、为其提供急救以及迅速将其送往医疗机构?
4. 哪些因素可能阻碍或极大增加完成以下任务的难度:迅速处置紧急情况、疏散伤员、为其提供急救并迅速送往医疗机构?

教育机构安全保障高级(首席)专家,专家组组长
这是经验最为丰富的专家,不仅具备相关的基础教育和补充专业教育,还在执法机构拥有充分且多方面的实践经验。
他将承担主要且最艰巨的任务,即在其他专家的结论基础上, 在目标对象抵御犯罪(恐怖主义)侵害的安全性,与其在恶意分子成功侵入受保护目标时,对执法机关快速反应部队及救援服务可进入性之间,寻求合理的折中方案。
专家的结论连同相关领域专家的论据将纳入最终的专家报告,并附有详细的具体措施清单,以使教育机构达到必要的安全水平。
同样重要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专家工作难度的在于:在此过程中,学校(幼儿园、大专院校、大学等)必须保持其教育场所的本质,而非沦为监狱的复制品,或位于敌对领土上的军事哨所。这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完全可以实现。
报告*编制完成后,将提交给授权的国家机关,以便付诸实施。


* 最终结论及其所有附件,在最终拟定并获批后,均标注 «机密» 字样。仅限特定人员查阅,该文件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库中,严防外人接触其内容。仅向执行机构移交该结论的摘要,其中仅包含执行所需措施的清单。不说明采取这些措施的依据,也不说明这些措施应产生何种影响。


正如我之前所说,在第一阶段(预计将持续约3至5年),专家分析小组将积极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其主要目的是对全国所有教育和儿童设施进行核查与评估。为何需要如此长的时间?因为专家组为了对设施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至少需要花费1至2天,有些甚至更久。这项工作不容仓促,优先考虑的是评估的质量,而非速度。正因如此,该工作领域才需要设立独立机构,而非在现有执法机关 内部设立专门部门。*.

* 作者的个人观点: 如果以警察部门为基础,行政性质的问题几乎会立即出现。这与该结构内部的组织问题有关。仅仅几个月后(甚至更早),此类部门的员工就会以人员短缺为借口,被要求同时承担其他警务职能。系统分析师将被报告、统计及其他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任务压得喘不过气。 在警察部门,分析师总是被贴上“无所事事”的标签,并受到相应的对待。结果,所有应用分析工作都被官僚主义所吞噬,实际上已荡然无存。这正是全球多数国家执法系统丧失对犯罪形势控制能力的主要原因之一。新型犯罪手段和作案方式对警方而言完全出乎意料。结果便是,在执法部门仓促采取(且往往并不成功的)应对措施之前,已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而其中大多数事件本是完全可以预见的 — 当然,前提是有人真正去研究过这些问题。
如果能妥善组织形势分析、评估现有威胁并预测潜在威胁的工作,就能够及时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遏制措施 — 无论是针对特定类型的犯罪,还是针对整个犯罪活动领域。这本可以挽救许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
作为分析员工作主要且不可或缺组成部分之一的出差任务,将首先以物价高昂和节省预算为借口被大幅削减。实地数据收集工作将交由当地警察负责。这些警察既没有多余的时间,也不具备必要的技能,只能开始提交形式主义的报告 — 其中许多报告甚至是在未离开办公室的情况下写成的。
结果,一两年后,具备所需技能的专家便会离职。取而代之的将是普通执行人员,他们对部门面临的任务几乎一无所知。大多数实际有效的行动将被计划、证明、报告、综述、指南及其他无用的官僚主义文书所取代。随后,这类部门将彻底湮没在执法系统之中,再也无法发挥任何实际作用 — 除了一个例外:每当发生新的悲剧时,其负责人便会轻易被定为责任人。而在这种情境下,新的悲剧很快就会接踵而至。


这应当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或准国家)机构。无论是内务部(或其他执法机构)、教育部,还是地方政府,都不应对其施加任何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虽非立竿见影但切实有效的成果。
第二阶段主要侧重于现状监控,针对项目现场的重大变化(如改建、区域调整等)更新先前发布的评估结论, 对新建及即将投入运营的设施进行评估,并针对新出现的威胁形式和类型,对先前制定的《安全协议》进行修订。
因此,在完成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后,该机构将继续开展工作,但人员编制将缩减(约40%-50%)。出差次数和时长将开始减少,但工作仍将保持奔波的性质,这一点需要予以考虑。今后,该机构的工作应成为国家正在构建的教育和儿童机构安全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3. 预防和遏制直接的安全威胁。

遗憾的是,并非所有威胁都能在酝酿阶段就被预测、发现并遏制。因此,直接采取行动消除威胁的队伍,应成为教育和儿童机构安全体系中同样重要的组成部分。
目前,这一职能由此类场所的实体安保人员承担,更准确地说,是由提供此类服务的私营安保机构承担。
正如我此前在第1节第1.4条(行政法律措施)中所言,私营安保在执行此类任务时的有效性几乎为零。我重申,正在建立的教育和儿童机构安全体系,必须有效预警、预防和制止各类威胁,无论是现存的还是潜在的。私营安保公司无法做到这一点,即使在理论上也是如此,其法律地位不允许其这样做。


注:在我2019年5月发表的关于教育机构安全的首篇文章中,我曾提出建立一支独立的、高度专业化的安保队伍,赋予其广泛的职权和法律手段。然而,如今我改变了看法:建立又一个以私营安保服务为形式的 «替代品»,并赋予其警察职能,绝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我认为这里需要另一种解决方案,即:建立一支独立的警察队伍,专门负责维护教育机构的公共秩序和安全。正是这种组织形式不可或缺,因为如前所述,要达到预期效果,必须解决来自多个领域的诸多问题,其中大部分恰恰属于执法活动范畴。该部门的功能不仅限于保护教育设施,更在于全面保障这些机构及其周边区域的公共秩序与安全。
我以此问题为切入点,借鉴了美国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更确切地说,是借鉴了纽约和洛杉矶这两个大都市的经验。在这些城市,功能完备的警察部门早已运作多年且成效显著(根据统计数据),其主要任务正是维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公共秩序与安全。这里指的是纽约的学校安全分局(NYPD SSD)和洛杉矶的洛杉矶学校警察局(LASPD)。我不再赘述其原则、组织架构及运作情况,因为我在2019年发表的前一篇文章中已专门对此进行了论述。
当时,在比较这两个部门在任务和能力方面的差异后,我得出结论:纽约市学校安全处(NYPD SSD)更为高效,应以此为基础制定国内的对应方案。然而,数年后,在查阅了更多资料并参考了专家意见后,我重新审视了此前的结论。时至今日,为保障教育机构内的公共秩序与安全,最优的警务服务模式应是以纽约市警察局学校安全处(NYPD SSD)和拉斯维加斯警察局(LASPD)为基础,进行一定行政调整并增加职能补充,从而显著增强其能力和效能的混合模式。让我们来详细探讨这一建议的模式。
1. 行政法律依据:
市政(地方)警察局*.


* 尽管目前确实有必要设立此类执法机构,但俄罗斯目前尚无此类机构。


2.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包括目前用于保障教育机构安全的当地预算资金、联邦政府针对该专项领域的拨款和补贴,以及用于打击青少年犯罪、吸毒及青年群体中极端主义蔓延的专项资金。此外,还可间接利用就业促进基金的资金,因为该项目将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3. 结构与组成:
3.1. 安保部门

直接在教育场所执行任务,确保:
- 保护学生(受托儿童)及机构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使其免受犯罪和恐怖主义威胁;
- 保护学生(受托儿童)、工作人员及机构的财产,使其免受非法侵害;
- 遵守出入管控及场内管理规定;
- 确保学生(受托人)及学生本人遵守法律与秩序;
- 遵守场内规定的行为规范及安全要求;
- 制止学生、工作人员或访客实施的犯罪及行政违法行为。


直接在现场执勤的安保人员是否会配备武器?
这个问题当然极具争议,且已被反复讨论。支持与反对的理由不胜枚举,但迄今为止,专家界尚未形成统一意见。我认为应当配备武器,但必须是杀伤力有限(非致命性)的武器。
我的观点是在使用配备标准弹药的作战武器与完全不配备武器之间的一种合理折中。安保人员不仅应有能力遏制威胁,更应在其他所有手段都已用尽时将其彻底消除。
在许多情况下,消极被动和无所作为所导致的伤亡,远比那些可能对周围人群造成风险的行动所造成的伤亡更为惨重。在经验丰富的射手手中,有限杀伤武器是一种既有效又人道的手段。即使意外击中,其发射的子弹对生命和健康的威胁也远小于标准战斗弹药。因此,误伤的风险被降至最低。
作为额外的安全措施,安保部队的武器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要么根据特定结构要求进行定制生产,要么进行特殊改装(优化),以确保即使武器被他人夺取,也无法被非授权人员使用。
使用武器是最后手段。因此,除武器外,工作人员还将配备全套专用装备,用于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威胁。


3.2. 机动巡逻分队
在教育机构外部以及位于机构附近或直接在教育场所内的巡逻路线上执行任务,负责:
- 对受保护场所发生的事故报告作出迅速反应,包括来自安全技术设备的警报;
- 协助安保分队(第3.1条)人员履行其职责;
- 保护学生(受托人)及机构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使其免受犯罪和恐怖主义威胁;
- 保护学生(受托人)、工作人员及机构的财产免受非法侵害;
- 维护学生(受托人)及学生自身的法律秩序;
- 制止学生、工作人员或机构访客实施的犯罪及行政违法行为;
- 预防和制止学生(受托人)及学生自身的交通违规行为。
3.3. 巡查与预防部门
既在教育机构外、位于机构附近的巡逻路线执行任务,也在教育场所内直接开展工作,负责确保:
- 学生(受教育者)及学生本人遵守法律法规和秩序;
- 监督特定学生(群体、类别等)遵守针对其设定的限制;
- 制止学生、教职工或访客实施的明显犯罪及行政违法行为;
- 开展旨在预防、发现和制止个别学生违法行为,以及遏制反社会、犯罪或极端主义倾向团体形成与活动的措施(包括秘密行动);
- 开展旨在预防、发现和制止个别学生(团体、群体)对其他学生施加系统性、蓄意性、道德心理压力的行为(欺凌)的措施(包括秘密行动);
- 与其他执法机关(内务部、联邦安全局、国民卫队、检察院等)开展协作与行动协调,以确保校园设施安全,打击犯罪、恐怖主义及其他违法行为。
3.4. 技术控制、监测与管理部门
通过远程方式履行职责,其性质类似于警察部门的值班室,负责:
- 利用远程技术控制和监控手段,对受保护目标的安全威胁进行(24/7)监测;
- 利用远程技术监控和观察手段,对受保护对象周边区域的安全威胁进行(24/7)监测;
- 对安保及巡逻分队的员工进行现场指挥;
- 对来自第三方的威胁信号进行初步核查并作出响应;
- 与警察部门及其他执法机构进行协作与行动协调。
3.5. 信息安全部门
通过远程方式履行职责(可服务于多个市或地区),负责:
- 识别并遏制针对受保护对象安全保障及监控系统的外部威胁;
- 通过信息资源,识别针对受保护场所、个别学生或其工作人员,以及这些场所安保人员的威胁;
- 为核查和遏制(通过信息资源)发现的威胁提供信息支持;
- 收集并初步评估有关直接及潜在威胁、其发布来源及传播渠道的信息。
3.6. 安全技术设备与系统保障及维护部门
(辅助部门)负责在受保护的场所内,对监控和安全保障技术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升级、维护及运行状态监控,并开展日常维修和应急维修工作。
4. 活动组织。
4.1. 在第一阶段,任何教育机构均须接受第二节所述机构专家和专业人员的全面检查。
4.2. 根据专家评估报告,制定技术任务书,以使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区域符合安全要求。
4.3. 施工工作以及辅助工程(更换门窗、锁具,安装辅助照明等)由经选定并审核合格的承包商负责实施。
4.4. 施工工作完成后,技术专家(3.6.)开始执行相关任务。他们依据自身的技术任务书(该任务书同样是根据该局专家的结论制定的),开展安全保障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调试等全套工作。
4.5. 值班室(3.4.)将该教育机构纳入其统一的技术监测与安全控制体系。
4.6. 控制与预防部门(3.3.部门)向该教育机构派驻一名工作人员,该人员接手工作并开始履职。
4.7. 巡逻分队(3.2.)将该教育机构纳入值班表及巡逻路线规划,巡逻机动小组的员工直接在现场开展实操演练,熟悉新场所的具体情况。
4.8. 保卫分队(3.1.)为该场所配备主班和备班的保卫人员,独立或与3.3.及3.2.分队人员共同开展场所熟悉、培训、实操演练及各类初始任务演练。
此后,各分队开始按常规模式执行日常任务。

IV. 变更的总体特征。

建议通过比较并评估这些拟议变更对安全的影响,来审议这些变更。

1. 受保护区域之外。

当前情况: 目前,学校、幼儿园以及高等和中等职业院校周边区域,由负责维护全市公共秩序的警察巡逻分队(根据其人员配置和能力)进行巡逻。目前尚不存在专门负责在教育机构周边维护公共秩序及应对校内突发事件的警察巡逻和行动分队。此外还需补充的是,由于警力大规模缩减,以及警察巡逻分队和国民卫队非部门安保力量严重缺员,巡逻密度(此前已相当低)已降至最低水平, 导致机动小组在“主动驻守”、“巡逻”和“自由搜查”模式下的工作几乎停滞。警员根本无暇开展此类工作,因为值班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都耗费在处理和核查值班室发来的事件通报上。
建议方案:由拥有独立指挥管理体系的专门警察部队对教育机构周边区域进行巡逻(3.2.和3.4.)。其首要任务正是维护学校周边的公共秩序与安全,预防、查明并制止针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犯罪、行政违法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并对 «紧急警报» 信号以及受保护场所内其他事故报告作出迅速反应。
预期结果: 实施此类措施,将有助于在学校范围之外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大多数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恰恰发生在孩子上下学的途中。这些路线将由专门的警察机动小组进行巡逻,既包括驾驶巡逻车,也包括徒步巡逻。对 «紧急报警» 及其他事故报告作出更迅速、更优质、更有效的响应。这正是得益于这些分队的专业分工明确以及行动协调一致,因为它们同属一个服务体系。他们对巡逻路线了如指掌,因为他们被固定分配在这些区域;在教育机构内部及周边区域也能够熟练辨识方位,因为除了系统性的演习和训练外,他们还多次前往这些地点进行例行检查、演练事故处置,同时作为第3.1安保分队的后备力量 (3.1.)的后备力量,还定期在各机构内部的岗哨值勤。

2. 受保护区域的外围边界。

外部围栏的主要作用是阻碍和延缓不法分子的行动,并及时向安保人员通报有陌生人闯入区域的情况。这包括当这些人员使用特殊工具突破障碍,或利用交通工具作为撞击工具时的情况。
当前情况: 目前,教育机构外部围栏系统的构造仅流于形式,对不法分子构不成实质性阻碍,尤其在涉及利用机动车辆实施的群体性或恐怖袭击时。
此类围栏的结构不仅无法阻挡卡车,甚至连前部带有冲撞装置的越野车或皮卡等较轻型车辆也难以阻挡。此类车辆能够轻而易举地撞穿围栏段或撞毁大门,从而使犯罪分子迅速侵入受保护区域。即便在犯罪分子单独行动且未使用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围栏的高度及结构特征也无法对其构成实质性阻碍。此类围栏的高度通常不足2米,且所用的装饰构件甚至可被当作楼梯踏步使用。对于体能水平处于中等水平的人来说,跨越这样的障碍并不困难,只需几秒钟即可。对设施外部围栏状态的监控系统,通常仅限于在人员通行和车辆进出的地点(小门、大门)安装照明设备和监控摄像头,而在某些教育机构中甚至连这些都没有。围墙既未安装照明设备,也没有入侵报警系统,既未被视频监控覆盖,或者虽有监控,但并非采用针对特定区域的监控,而是使用位于建筑屋顶或上层的广角摄像头。
结果,当不法分子(或团伙)翻越外部围栏后,建筑内部的安保人员往往直到他们出现在建筑入口处,甚至更糟糕的是已经进入建筑内部时,才得知此事。
建议的解决方案: 彻底改变外围围栏系统的设计原则,并配备主动和被动安全、报警及监控等技术设备。
围栏:
- 必须安装在坚固的地基上,并配备距地面高度不低于0.5米的地面加固基座;
- 围栏结构应排除可被用作支撑(踏脚)的装饰性及组合部件,结构的组合部件应以最大限度增加入侵者翻越围栏的难度并延长其耗时的方式进行组装;
- 围栏各段应配备隐蔽式报警传感器。为此,只需使用最简单、最廉价但同时又可靠(因结构简单)的压力式传感器即可,该传感器在围栏段重量增加40公斤及以上时即会触发;
- 围栏的整个外围必须配备独立的照明系统,确保在夜间及强降水条件下,每侧至少2米范围内能进行可靠的目视监控。
人员通行及车辆进出的通道(小门、大门)
应配备:
- 主电磁锁及辅助机械锁闭装置,并具备从值班室进行远程控制的功能;
- 采用个人电子钥匙的门禁控制系统,为每位学生和机构员工配备专属钥匙,并具备额外技术功能(使用专用传感器+配备人工智能的监控摄像头),确保实行“一卡一人”的通行制度;
- 与岗哨相连的视频通信系统;
- 机动车入口处,不仅限制车辆通行,还限制行人步行通过,即不采用栏杆,而是采用闸门;
- 机动车入口处,配备防撞防护装置,该装置在闸门关闭时应自动激活,并具备由岗哨远程控制的功能;
补充说明:
- 配备技术系统(包括利用人工智能)对进场车辆的车牌进行识别,并通过算法自动核验以下信息的匹配度:车牌号 + 汽车品牌 + 车辆归属 + 驾驶员身份,并与交易对手方的车辆信息及已签发的通行证数据进行比对。
若将该系统与警方信息资源对接,并提供车牌号、车辆文件及驾驶员身份证明文件的自动真实性核验功能,则可显著提升该系统的效能。上述核查无需人工干预,不涉及数据库访问,除对系统生成的电子查询给出是或否的答复外,不提供任何其他信息,例如:
查询:该车牌号是否与该品牌及颜色的车辆相符?
答复:是,或否。
若信息不符,系统将自动启动通行阻断措施,并通知安保人员及警方。当然,系统运行中难免会出现技术故障和误报,谁都无法完全避免,但与其忽视潜在威胁的警报,不如多做一次核查。
监控设备、周界监控及其功能:
- 具备远程控制外部照明设备的功能,包括将其用作疏散时的灯光信号和导航;
- 在整个外部周界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配备高分辨率摄像头并支持远程控制;
- 配备技术交互与管理系统,实现围栏报警传感器、照明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之间的联动,当报警触发时,该系统能自动将最近的监控摄像头和照明设备对准信号来源处。
若采用具备识别入侵事实能力的高科技系统(包括人工智能系统),并利用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的其他组件对目标进行 «跟踪»,将能显著提升这些措施的效能。
预期结果: 采取此类措施,将大大增加不法分子秘密潜入教育机构区域的难度。这将最大限度地降低犯罪分子利用交通工具作为撞击工具撞毁围栏、将不法分子运送至学校区域,以及将机动车作为武器使用的可能性。

3. 行政大楼、建筑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主要任务是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使其免受各种外部和内部威胁的侵害。
当前情况: 目前,大多数教育机构的建筑在结构强度和技术防护方面均不符合现代安全要求。这些建筑无法提供足够的防护,无法有效抵御非法入侵、内外威胁以及危险影响,也无法确保其能够作为避难场所,或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快速、安全的疏散。
犯罪分子可以毫无阻碍地闯入建筑物,携带武器及其他危险物品(如爆炸装置、燃烧装置、有毒物质)在建筑内活动,侵入内部房间,实施其犯罪计划。
学生和教职员工不仅会因犯罪分子的直接攻击而受伤,还会在试图通过非指定通道(因缺乏其他选择)撤离建筑物和危险区域时遭受创伤。此类 «疏散» 造成的伤亡人数往往超过犯罪分子直接行动所致
。 目前教育机构建筑物的现有技术设备,在识别威胁、消除威胁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控制和管理方面,功能极为有限。
建议的解决方案:
首先,必须彻底改变对教育机构建筑加固与安全系统的规划、配置和运营方式。必须认识到,该系统的功能并非旨在抵御大规模外部袭击,也不是为了应对长期围困。其主要任务是在犯罪分子(或犯罪团伙)尚未采取行动的阶段识别威胁,迅速通知应急服务部门,并在5分钟内限制犯罪分子实施其计划的能力。
该时间设定已预留缓冲并考虑了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实际所需时间应更短。若无法在早期阶段识别威胁,则首要任务是将造成的损害降至最低限度,尤其是对人员生命和健康的伤害。
同样重要的是保持合理的平衡:威胁遏制手段应仅对犯罪分子构成障碍,而不应成为执法人员的阻碍因素。
建筑物的总体特征:
理想情况下,教学楼的高度应控制在4层以下,这能为学生和教育机构工作人员提供通过窗户撤离的额外安全通道,并便于执法部门和应急救援部门开展工作。地下室和阁楼不得用作教学场所,也不得用于其他涉及人员聚集的用途。
墙体:
- 外墙的强度应能提供可靠的防弹保护,抵御7.62×54毫米及以上口径的弹药;
- 外侧表面应采用能消除或将子弹反弹风险降至最低的覆盖层,同时该覆盖层应具备阻燃特性,防止燃烧或阴燃时产生大量烟雾或其他有毒气体(物质),以免影响呼吸和/或视线。
窗户:
- 楼的门窗,应配备电动控制(关闭)系统和带远程控制功能的辅助电磁锁,以及断开报警传感器;
- 楼的门窗,应配备反射型(单向向外)玻璃;
- 在教室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窗户玻璃的内侧(至少)应具有额外的防碎涂层;
- 在教室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窗扇宽度不得小于1米,并应具备开启状态下的固定装置;
- 安保室(如有)应配备防弹、反光玻璃,并带有防碎涂层。
- 地下室和阁楼的门窗,必须配备加固且由格栅结构保护的窗框,并安装带远程控制系统的电磁锁以及断开报警传感器;
- 位于二楼及以上楼层的教室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设有一扇专门配备的窗户, 用于配合专用应急救援设备进行疏散。该窗应为单扇结构,扇宽应与门洞等宽,向内开启,并在开启状态下配备可调节角度的辅助固定装置。玻璃应具有防碎涂层,并配有由防护材料(如凯夫拉尔或类似材料)制成的额外帘幕,该帘幕可在紧急情况下单独展开。
建筑物的出入口:
- 主入口组的外部(第一)入口应设有宽敞(宽度不少于2米)的门洞,配备双扇门,该门应由不燃材料制成,具备防弹和防碎功能,并安装带远程控制系统电磁锁, 配备开门报警传感器,并具备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的功能;
- 主入口组的内部入口应设有宽敞(宽度不低于2米)的门洞,配有双扇门,该门应配备带远程控制系统的电磁锁、 断开报警传感器,并具备开启状态锁定功能,且需安装带防碎涂层的反射玻璃嵌板;
- 若主入口区域设有带窗户或由金属塑料结构组成的外部门厅,其玻璃必须采用带防碎涂层的反射玻璃;
- 辅助(备用、疏散、后勤)入口区域应设有宽敞(宽度不低于1.4米)的门洞,配备单扇门,该门应由不燃材料制成,具备防弹和防碎功能,并安装带远程控制系统电磁锁, 并配备开门报警传感器,且具备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的功能;
- 附加(备用、疏散、后勤)出口的数量,在学生(受托儿童)和工作人员同时在场人数不超过500人的建筑物中,不得少于三个;在学生(受托儿童)和工作人员同时在场人数为500至1000人的建筑物中,不得少于四个。
建筑物内部的开放空间(大厅、楼梯间、走廊等):
- 主入口大厅应尽可能宽敞,从内部入口门到保安岗亭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12米,且应能清晰观察到整个通行路线;
- 墙壁、地面和天花板应采用能消除或将子弹反弹风险降至最低的覆盖材料,同时该材料应具备阻燃特性,避免燃烧或阴燃时产生大量烟雾或其他有毒气体(物质),以免影响呼吸和/或视线;
- 不得设有门或其他结构,这些结构会隔离建筑物的各个区域与其他部分,或阻塞公共走廊及其他疏散通道;
- 不得设有门槛、凸起及其他人为障碍物,或其数量应降至最低;
- 无或极少使用玻璃材质的家具及视觉宣传物(如展示柜、展架、画作等)。允许使用具有防碎和阻燃性能的透明材料;
大楼内部,教室:
- 入口门右侧应设置 «安全区» ,该区域从门洞边缘起,向房间角落延伸,距离不少于2米。该区域的墙面应加装额外防护层,以确保能有效抵御枪械子弹、弹片及爆炸的冲击; - 不得放置或仅限少量使用玻璃材质的家具及视觉宣传物(如展示柜、展架、画作等)。允许使用具备防碎和阻燃性能的透明材料; - 入口门应采用标准材料(木材、刨花板、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或具有耐高温性能的材料制成,不具备防弹、防碎或其他抵御主动物理冲击的防护功能,向内开启,并配备单锁,且该锁具不支持从内部用钥匙上锁; 门体与门框结构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关闭时能显著降低空气渗透,且无缝隙及其他孔洞; - 配备附加的推拉式栅栏门,并配有特殊的固定和锁定系统; - 墙壁和门上不得有直径超过2厘米的窗户、观察孔及其他孔洞。
建筑物内部,人员密集的场所(体育馆、礼堂、食堂、图书馆):
- 设置 «安全区»,其位置应确保从主入口和备用入口(出口)无法直接看到该区域;
- 不得使用或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材质的家具及视觉宣传物(如展示柜、展台、画作等)。允许使用具备防碎和阻燃性能的透明材料; - 至少设有一个辅助出入口,门洞宽度不低于1.4米,该门应配备带远程控制系统的电磁锁、开门报警传感器,并具备锁定在开启位置的功能;
- 主出口和备用出口的门应采用标准材料(木材、刨花板、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或具有耐高温性能的材料制成,不具备防弹、防碎或其他抵御主动物理冲击的防护功能,向内开启,并配备单锁,且该锁具不允许使用钥匙从内部上锁;
- 主出口和备用出口应配备附加的推拉式栅栏门,并采用特殊的固定和锁定系统;
- 墙壁和门上不得设有直径超过2厘米的窗户、观察孔或其他孔洞。
行政大楼、建筑物及人员密集场所中用于保障安全、监控和管理的技术手段及其功能:
- 建筑外围及周边通道需配备照明系统,覆盖半径不少于50米,并支持远程控制;
- 建筑外围及周边通道配备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半径不小于50米(最佳方案是外部和内部周界摄像头的 «监控区域» 边界相互重叠,以确保无 «盲区»),采用高分辨率摄像头并支持远程控制;
- 配备技术交互与管理系统,实现门窗报警传感器、照明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之间的联动,当报警触发时,该系统能自动将最近的监控摄像头和照明设备对准信号来源处。若采用具备识别入侵事实能力的高科技系统(包括人工智能系统),随后利用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的其他组件对目标进行 «跟踪»,将能显著提升其效能;
- 配备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用于检测空气中是否含有危险杂质或其他威胁(包括细菌性威胁),并在发现时立即发出警报。若采用高科技(包括人工智能)系统,将能显著提升其效能。该系统不仅能在自动模式下启动室内强制通风和空气净化系统, 还能识别危险物质的类型(至少是大致类型),生成并向应急响应部门发送警报,同时启动安全预案;
- 配备现代高效的火源探测与扑灭系统,且不使用对人体构成威胁的有毒物质和气体混合物;
- 配备与每个人员密集场所连接的内部固定式双向电话通信系统,且具备对呼叫者进行视频监控的功能;
- 所有场所的门锁均须连接至远程监控与控制系统;
- 配备覆盖教室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内部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应配备高分辨率摄像头,并具备远程控制功能,以及在黑暗、烟雾和高温环境下进行可视监控的能力;
- 配备内部辅助的隐蔽视频监控和音频监控系统,覆盖教室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该系统配备高分辨率摄像头,支持远程控制,并在黑暗、烟雾及高温环境下仍能进行可视监控。该系统作为公开视频监控系统的备份,旨在防范恶意人员蓄意破坏监控摄像头的风险。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在接收到“警报”信号时,将与安全协议的启动同步开启;
- 在建筑物屋顶安装探测半径不低于500米的无人机探测器。若采用高科技(包括人工智能)系统,将能显著提升该安防技术手段的效能。该系统可在自动模式下识别所探测到的无人机类型及其潜在威胁等级,并在触发安全协议的同时,生成并向应急响应部门发送警报。
实体安保岗(对场所的总体要求):
位于行政大楼一层的隔离房间,距离主入口群的门至少12米,且窗户至少朝向两个方向:入口和安全警戒线*。
- 配备防弹和防碎保护的入口门;
- 配备防弹和防碎保护的反射玻璃窗;
- 配备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用于检测空气中是否含有危险杂质或其他威胁(包括细菌学威胁),并具备强制通风和空气净化功能;

* 位于建筑物入口处门禁控制线上的虚拟边界名称,该处设有安防技术设备及实体安保岗。


预期结果: 采取此类措施将有助于:
1. 提高在威胁尚未发展为活跃阶段时,即在早期阶段发现威胁的可能性;
2. 延缓恶意行为者的行动并大幅限制其能力,从而增加其实现目标和任务的难度;
3. 显著减少潜在受害者人数,降低伤亡的严重程度和性质;
4. 降低意外及附带损失的风险;
5. 显著提高应急响应部队的行动速度和效率。

作者按: 想必很多人会产生疑问:上述措施究竟是如何带来这种效果的?我故意没有透露所有细节。安全系统的哪些要素、通过何种方式以及为何能限制犯罪分子的行动并协助执法部门——这些内容部分超出了本文的讨论范围。为什么?因为这篇文章是公开发布的。阅读它的不仅有那些关心儿童安全的人,还有那些怀有完全相反意图的人。熟悉因果关系的专家即使没有提示也能理解。而我绝不打算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任何线索。


4. 安全保障的技术手段。

主要任务是确保在早期阶段识别直接和潜在威胁,为攻击者设置障碍,使其行动变得更加复杂、缓慢,并限制和遏制其主动行动及能力,同时提高应急响应部队的行动速度和效率。
当前情况: 目前,大多数教育机构的安全保障和监控技术手段仍是一套零散的设备组合,其质量往往令人怀疑,功能也十分有限,使用这些设备更多是为了做做样子,而非真正保障场所的安全。统计数据揭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犯罪活动持续发生,案件数量呈稳定增长趋势,犯罪分子能毫无阻碍地潜入场所,携带武器入内,且在实施袭击后,往往能在警方抵达前及时逃逸。
安检设备极少被安保人员使用,且在许多情况下仅是走过场。人流密集、安检速度缓慢,加之探测器对含金属物品频繁(包括误报)报警。这一切导致校方管理层、学生家长与安保机构之间持续发生冲突,结果是人们干脆不再理会金属探测器频繁的警报。对随身行李的检查也往往只是走走过场。 学校中使用的监控摄像头大多是最简单的低分辨率型号,通常不支持远程控制,也无法与其他安防设备联动。技术监控和门禁管理系统也大多处于最原始的水平,甚至完全缺失。
大多数教育机构根本没有用于发现潜在威胁的技术设备(如空气和水质监测仪、无人机探测器等)。
因此,目前:
- 犯罪分子能够畅通无阻地进入教育机构,且往往不被察觉;
- 他们能轻而易举地将武器及可作为武器使用的物品带入校园;
- 当接到校园内发生突发事件的通报时,安保人员需花费大量时间搜集信息并进行目视评估(既要找到监控画面中的目标区域,又要看清并理解现场情况);
- 若袭击者使用毒性物质、危险生物制剂或无人机,安保人员往往要等到这些手段被直接使用时,或其负面后果已经显现时,才会察觉;
- 若使用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按钮),行动部门的巡逻小组将被迫在几乎不掌握事件详情的情况下盲目赶往现场。
建议的解决方案: 在此方向上,还必须彻底改变对教育机构技术安全系统的构建、配置和运营方式。其建立和有效运行的首要且最重要的条件是,该系统必须具有统一性,其中每个元素都是同一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多数流程应实现高度自动化,但同时必须保持全层级的人工全面控制。
该系统应:
- 由现代化且可靠的组件构成,具备广泛的功能和较高的现代化升级潜力;
- 具备高可维修性(模块化结构),允许快速将故障元件更换为同类元件;
- 支持并行使用,并在必要时由应急响应服务值班部门进行管理;
- 具备可靠的防篡改保护;
- 在部分功能(视频监控、音频监控)方面配备隐蔽的冗余组件;
- 当检测到明显威胁迹象时,能够自主、自动生成并向应急响应部门发送警报,同时启动相应的安全预案;
- 能够(包括利用人工智能)根据操作员的指示对某些流程进行自动化处理,例如:对单个或多个目标进行可视化监控和跟踪,并生成针对特定区域、建筑物或场所的路线可视化地图。
大部分必要的安全技术设备及其功能要求已在前文列出,此处仅需补充实体安保岗点的技术配置:
- 传送带式透视机,配备(包括利用人工智能的)系统,能够检测危险及禁止携带的物品(无论是整体还是单独的碎片/组成部分),并不仅能评估物品本身的轮廓,还能识别其内部内容;
- «门式» 非接触式安检设备, 配备高科技系统(包括利用人工智能),可检测禁止携带的金属及非金属物品,能够分别检测由不同类型金属、碳纤维塑料或其他用于制造武器的现代复合材料制成的离散或整体物品;
- 警方紧急呼叫系统(固定式和钥匙扣式便携设备);
- 采用个人电子钥匙的门禁控制系统,为每位学生和机构员工配备专属钥匙,并具备额外技术功能(使用专用传感器 + 搭载人工智能的监控摄像头),确保 «一证一人» 的通行机制;*
- 安全内部及外部通信线路(固定式及便携式耳机,覆盖范围涵盖整个场地);**
- 配备至少一台高分辨率大屏幕及数台标准显示器,用于显示监控系统画面;
- 房间电子门锁远程监控与控制系统(固定式及平板应用程序形式的便携式);
- 场地及周边区域外部照明远程监控与控制系统(固定式及平板应用程序形式的便携式);
- 报警系统及门禁控制设备的远程监控与管理系统(固定式及平板应用程序形式的便携式);
- 灭火设备的远程监控与管理系统(固定式及平板应用程序形式的便携式);
- 用于对人员、物品及交通工具进行人工检查的设备。

* 系统中此类元件有两个或更多(具体数量取决于外围围栏的入口点数量),第一个安装在外围围栏上的小门处,第二个安装在建筑物入口处。各组件之间相互联动:若通行证已通过外围围栏的读卡器,但在(由操作员设定的)时间间隔(例如5或10分钟)内未通过建筑物入口处的读卡器,系统将向保安岗亭发出警报。

** 此类通信方式的种类越多越好,最佳方案是采用以下四种:
- 移动通信;
- 固定有线通信;
- IP电话;
- 无线电通信。



多功能软硬件系统

这是安防系统技术部分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将所有用于监控、探测、控制和遏制威胁的设备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机制,该机制既可在人工控制下(完全或部分)运行,也可自主运行。
为了帮助理解其工作原理和算法,我将列举几个模拟情景:
1. 有人非法闯入外围区域(疑似威胁)。
入侵者:通过外部围栏侵入受保护区域,当其翻越围栏时,围栏段上的压力传感器会被触发。
安防系统:接收到外部围栏传感器的信号后,随即:
- 将所有能够覆盖入侵点及周边区域的监控摄像头对准传感器触发位置;
- (夜间)将所有能够覆盖入侵点及周边区域的照明设备对准传感器触发位置;
- 利用所有可用监控摄像头锁定入侵者(或多名入侵者),对其进行定位并实施“跟踪监控”;
- 向岗哨发送 «外部周界入侵» 警报,并在中央监控屏上显示入侵位置及入侵者;
- 关闭行政大楼的所有外门并锁死门锁;
- 启动该场所 «安全规程”中的 «黄色»(潜在威胁)级别,并向相关负责人发出个人通知;
- 向值班室控制台发送 «目标编号、方向、区域编号、外围区域入侵» 的警报信号(参见第III节3.4条),并在中央监控屏上显示入侵地点及入侵者;
- 向距离目标最近的巡逻车平板电脑发送 «目标编号、方向、分区编号、外围入侵» 的警报(参见第III节3.2条),并在受保护目标及周边区域的示意图上显示入侵者与巡逻车的移动轨迹。
系统在几秒钟内即可完成上述所有操作,实际上,当入侵者(或多名入侵者)尚未越过外围围栏时,其所有行动和移动轨迹已被完全监控,安保人员已进入待命状态,通往潜在受害者聚集地的通道已被封锁, 行政及教职员工已收到预警,最近的巡逻队正赶往事发地点。
2. 室内有持械人员(明显威胁)。
入侵者:位于受保护区域内,身处行政大楼内,手持武器且未作遮掩,但目前尚未表现出直接攻击意图。已被目击者或视频监控系统发现。
系统:接收到安保人员通过控制台发出的信号,该人员已在最近的监控摄像头画面中标记了该目标,随后:
- 将所有能够捕捉到该目标的监控摄像头对准其所在位置;
- (夜间)将所有能够覆盖目标所在位置及周边区域的照明设备对准目标所在位置;
- 利用所有可用监控摄像头锁定目标(或多个目标),并对其进行 «跟踪»;
- 启动该场所 «安全规程» 的 «橙色»(明显威胁)级别,并向相关负责人发出个人通知;
- 关闭行政大楼的所有外门并锁死;
- 关闭行政大楼内的所有内门并锁死;
- 向值班室控制台发送 «目标编号、方向、区域编号、持械人员» 的警报(第III节3.4.条),并在中央显示屏上显示目标位置(与建筑平面图上的位置相对应);
- 向距离目标最近的巡逻车平板电脑发送 «目标编号、方向、区域编号、持械人员» 的警报信号(第III节第3.2条),并在受保护目标及周边区域的示意图上显示目标与巡逻车的移动轨迹;
- 将目标所有通信及安防系统的控制权移交至值班室(第III节第3.4条);
- 将 «目标跟踪» 模式实时传输至岗哨中央监控屏及员工工作平板。
系统可在数秒内完成上述所有操作。嫌疑人随即被纳入可视监控范围,值班室接管所有监控及情况管控流程。通往潜在受害者聚集地的通道已被封锁,行政及教职人员已收到预警,最近的巡逻队已被派往事发地点。
安保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被派遣去消除威胁,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在增援到达前将犯罪分子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
如前所述,所有监控和门禁系统均支持远程控制,由值班室或操作员负责。在巡逻组行进途中,值班室或操作员便会向其提供所有必要信息,为其开启大门以便进入区域;根据建筑平面图确定最佳入口位置,并解锁相应门锁*, 规划建筑内部路线,并协调其与安保人员的行动。

* 作为辅助装备,可向安保人员和巡逻队发放特殊的 «万能钥匙»,用于开启该场所内的任何电子门锁。以防远程控制系统发生技术故障。


3. 空气中的化学毒物(隐形威胁)。
违规者:在受保护区域内(包括通过远程方式)及行政大楼内,秘密喷洒了化学物质。被空气监测传感器检测到。
系统:接收到传感器信号后:
- 将所有能够捕捉到污染源(如有)的监控摄像头对准该目标位置;
- 启动该目标的 «蓝色»(特殊性质的明确威胁)级别 «安全协议»,并向相关负责人发出个人通知,同时明确说明威胁性质;
- 关闭行政大楼内所有内门并锁死;
- 发送 «目标编号、区域编号、空气受有毒物质污染» 的警报信号(若技术条件允许,需识别污染性质及所用物质类型):
向值班室(第III章第3.4节)、市应急管理部门、市公安局及专业政府部门发送警报,将震中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标注具体位置)显示在中央监控屏上,并持续实时传输空气成分数据;
- 向距离目标最近的巡逻车平板电脑发送“目标编号、区域编号、空气受有毒物质污染”的警报(参见第III节3.2.条),并在屏幕上显示受保护目标及周边区域空气是否存在污染的信息;
- 分析室外(街道)空气成分,若无异常则启动受污染区域的强制通风;若室外空气中存在有害物质,则切换至闭环通风模式并启用空气净化系统;
- 利用分布于建筑其他区域及室外的空气状态监测传感器,分析空气成分,并确定从受保护对象处进行全员或部分人员疏散的安全路线及其方案;
- 将该对象的所有通信和安全系统的控制权移交至值班室(第III章第3.4节)。
系统可在数秒内完成上述所有操作。现场情况将迅速纳入可视监控范围,值班室将全面接管所有监控与管理流程。通过门窗的密封性、强制通风及空气净化系统,以及大多数房间内配备并使用的含呼吸防护装备的应急储备,有效阻断了有毒物质向潜在受害者聚集区域的扩散。
行政及教职员工已接到通知,专业应急服务部门和附近的巡逻队已赶往事发地点。
安保人员已进入待命状态,配备了专业的个人防护装备,正通过安全路线(如有)疏散人员。
值班室持续接收并实时传输空气成分数据至应急救援部门,部署现场封锁小组,并指挥疏散工作。
4. 使用易燃混合物、故意纵火(潜在威胁)。
肇事者:在受保护场所的行政大楼内,使用了燃烧性混合物(例如自制的 «莫洛托夫鸡尾酒»),将其中一枚直接扔进教室,另几枚扔到了公共走廊。火灾被温度和烟雾传感器探测到。
安防系统:接收到传感器信号后:
- 局部切断电源并启动主动灭火系统*;
- 启动该场所 «安全规程» 中的 «红色» (火灾警报)级别,并向相关负责人发送个人通知,同时明确说明威胁性质;
- 将所有能够覆盖起火点及周边区域的监控摄像头对准传感器触发位置;
- 发送 «设施编号、区域编号、蓄意纵火» 的警报信号(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识别引火混合物的类型和成分):发送至值班室(3.4. 第三章),消防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警察局、专门国家机构、急救中心,同时将事发中心(在建筑平面图上标注具体位置)显示在中央监控屏上,并持续实时传输现场情况数据;
- 关闭行政大楼内所有内门并锁死门锁; - 向距离该场所最近的巡逻车(第3.2分队)的平板电脑发送 «目标编号、方向、 区域号,故意纵火» 警报信号至距离目标最近的巡逻车(3.2分队)平板电脑,并在确认目标并将其纳入“跟踪”后,于受保护目标及周边区域示意图上显示目标与巡逻车的移动轨迹;
- 将 «目标跟踪» 模式实时传输至安保岗亭的中央监控屏及员工的工作平板;
- 利用分布于建筑其他区域的空气状态监测传感器**以及外部传感器,分析空气成分,并确定从受保护目标区域进行全员或部分人员疏散的安全路线及其方案;
- 将目标区域所有通信和安全系统的控制权移交至值班室(第III部分第3.4节)。
系统可在数秒内完成上述所有操作。现场情况将迅速纳入可视监控范围,值班室将全面接管所有监控与管理流程。
通过门窗的密封性、强制通风及空气净化系统,以及大多数房间内配备并使用的应急储备(含个人呼吸防护装备及灭火器材),有效阻隔了有毒物质(燃烧产物)向潜在受害人群聚集区域的扩散。
行政及教职员工已接到通知,专业应急服务部门和附近的巡逻队已赶往事发地点。
安保人员已进入待命状态,配备了专业的个人防护装备,正通过安全路线(如有)疏散人员,并利用现场可用工具扑灭火势。值班室持续接收并实时向应急救援部门传递现场情况,部署现场警戒组,指挥疏散工作。
抵达现场的巡逻分队,其成员配备专业个人防护装备,协助将人员从建筑物中疏散,并在条件允许且有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拘留纵火者。

* 该系统应具备快速扑灭火情的性能,且必须使用可在有人场所使用的专用灭火剂。
** 犯罪分子可能已在建筑物的某些区域倾倒了易燃混合物,但尚未点燃;鉴于此类物质的挥发性,空气监测传感器能够检测到它们。


关于多功能软硬件集成系统实施的结论:
这些实例生动地展示了该系统在紧急情况下的应用潜力。不过,目前这还只是基于假设的理论,仅考虑了部分情境及其特点。在实施过程中,该系统的功能将不断扩展(包括借助人工智能),算法将得到完善和优化,并引入新的软件解决方案。专家们将借鉴过往的真实案例,模拟可能发生的状况,并结合当前事件进行修改和补充。这是任何自动化系统实施过程中的自然环节,完善工作预计将耗时3至5年,但一旦完成,这将成为保障教育机构安全最有效的技术工具之一。若能妥善运用该系统,将能有效遏制或最大限度降低针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袭击事件,从而挽救众多儿童、教师及行政人员的生命与健康。
预期结果:
为受保护的场所配备上述监控和安防技术设备,并部署该系统,将大大增加不法分子秘密潜入教育机构、将武器、弹药、化学毒剂、 爆炸或燃烧装置;若发生入侵,则将最大限度地降低其有效使用这些物品的可能性。
确保及时通报:
- 向安保人员通报潜在或直接威胁,并提供关于入侵者、其外貌特征、所在位置及行进路线的尽可能详尽的信息;
- 向巡逻分队通报潜在或直接威胁,并提供关于入侵者、其外貌特征、位置及行进路线的尽可能详尽的信息;
- 向值班室通报受保护场所发生的紧急情况,并提供尽可能详尽的信息,以便其对现场状况、消除威胁的兵力及手段进行监控与调度;
- 向专门的国家(地区、市)应急响应部门通报,并提供关于受保护场所紧急情况的尽可能多的信息;
- 向行政及教职员工通报可能存在的或直接的威胁,并实施特定的安全措施。
封锁犯罪分子可能进入大楼的所有通道;若发现犯罪分子已在楼内,则阻断其进入人员所在的内部区域。
为大楼内人员规划疏散时的最佳安全路线,同时为安保人员及巡逻分队在消除威胁时规划行动路线。

额外的安全措施:

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领域是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交通工具(校车),在配备此类车辆的学校中尤为重要。
大多数专为运送儿童设计的校车车型,在制造过程中便已配备了额外的安全装置。然而,其中大部分旨在提高驾驶员和乘客在突发事故中的防护水平,而这些事故大多源于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非故意性质的威胁。遗憾的是,当今世界的现实对这类专用交通工具的安全提出了新要求,如今它同样需要防范蓄意威胁。为此,用于集体接送学生及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交通工具,必须配备额外的安全设施和功能,以确保安全。
1. 报警与故障报警系统、远程控制与监控系统
这是一个由报警、监控和控制元件组成的技术系统,整合为一个统一的系统(相当于简化版的多功能软硬件系统),该系统具有多种激活方式:
- 直接操作(按下按钮);
- 可编程触发(特定传感器触发,类似于汽车中的 «安全气囊» );
- 通过值班室计算机进行远程操作(参见第III章第3.4节)。
该综合系统包括:
- 导航系统、追踪传感器(追踪器),最好配备多个在不同系统中运行的追踪器,例如一个GPS追踪器,另一个GLONASS追踪器;
- 具备远程控制功能的外部及内部视频监控系统;
- 外部及内部音频监控系统;
- 内部通信系统;
- 附加声光设备的远程控制系统;
- 车辆应急救援设备的远程控制系统;
- 车辆门锁、车窗、舱口等锁具的远程控制系统。
2. 外部威胁检测与主动防御系统
以下是附加设备:
- 火灾探测器;
- 采用安全灭火剂的灭火系统;*
- 室外及室内视频监控系统;
- 隐蔽式室外及室内视频监控与音频监听系统;**
- 空气中化学威胁探测器;
- 空气中细菌威胁探测器;
- 威胁检测后的自动空气净化系统;
- 高科技(包括采用人工智能)通风管理系统,该系统可在检测到威胁时,自动关闭并封锁外部进气口, 并生成污染性质报告,随即自动发送至授权的应急处置机构;
- 针对 «安全区» 范围内无人机出现的预警系统,该系统具备外部视频监控技术能力,可对无人机进行可视化跟踪与监控,并将信息实时传输至授权的国家机关。

* 该系统的效能可以通过其具备扑灭外部火源的功能来提升,例如当公交车遭到 «莫洛托夫鸡尾酒» 袭击时。
** 该系统为备用系统,仅在启动安全协议时才会激活。


3. 针对外部威胁的被动防护系统
在当今环境下,用于接送儿童的交通工具还应兼具移动掩体的功能。为此,没有必要将校车改造成类似军用装甲运兵车的模样,只需进行小幅现代化改造,采用现代高科技防护材料即可。附加防护组件将隐蔽地安装在车身外板与车厢内饰板之间,校车的外观和内饰均保持不变。主要目标是确保车身能够保护车内人员(或最大限度降低其杀伤力),使其免受9毫米标准手枪子弹、霰弹枪和滑膛枪的霰弹、以及手榴弹碎片和简易爆炸装置的伤害。诚然,这无法保证完全抵御武装威胁 — 犯罪分子可能使用大口径步枪、来复枪以及强力爆炸装置,但此类情况的发生概率极低。驾驶员座位必须配备更高规格的防护装置,这是为了在遭遇蓄意袭击时提高其生存几率*。同时,所有结构性改动均应遵循合理平衡的原则,防护装置不得妨碍乘客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疏散,也不得妨碍执法及应急救援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履行职责。

* 乘客的生命和健康直接取决于司机是否采取积极且正确的行动。识别并评估潜在或实际的威胁,迅速将巴士驶离危险区域,及时更改路线,通知应急服务部门,组织疏散,对伤者进行急救—这些以及更多任务,都是运送儿童的巴士司机的职责,而要完成这些任务,他必须活着。


4. 驾驶员职业培训
在保障教育机构儿童和员工的安全方面,运输过程中不仅要考虑车辆及其性能,还要关注驾驶员的个人素质以及专业技能。
在此情况下,最合理的解决方案至少是将此类专用车辆驾驶员的职位划分为一个独立的工种。
针对该工种,应制定具体的个人素质和专业要求,例如:
- 持有相应类别的驾驶证;
- 作为客运巴士驾驶员,无事故驾驶经验不少于5年;
- 无因行政处罚而被吊销驾驶资格的记录;
- 无犯罪记录;
- 无健康禁忌症;
- 无心理禁忌症。
符合上述标准后,驾驶员须完成额外的职业培训课程,并在培训中掌握并巩固必要的技能:
1. 车辆操作。
如前所述,用于集体接送学生的教育机构车辆具备一系列技术特点、附加装置和设备。驾驶员不仅要了解这些装置的存在及其功能,还必须懂得如何正确使用它们,尤其是在关键时刻。
2. 安全驾驶的策略与技巧:
- 市区及郊外驾驶;
- 进入受管制区域;
- 选择安全路线与车速;
- 与调度员的协作;
- 被迫穿越高危区域(地带);
- 疏散条件下;
- 因自然及人为因素导致的复杂条件下;
- 车队行驶及有护送的情况下。

作者的个人观点: 我认为,更具前瞻性的解决方案是将所有专用交通工具及其使用任务移交至负责教育机构安全的专门警察部门(第三章第3节),作为其下属的独立机构。如此一来,这些人员将不再仅仅是司机,而是专业人员,他们不仅负责确保学生从家到学校及返家的及时接送(以及其他运输任务:如校外参观、学科及体育竞赛、文化活动等),还负责保障学生在运输过程中免受各类威胁的侵害。


关于专门警察部队各单位编制的一些问题(第三章第3节)。

每个部门都承担着各自的特定任务,因此其人员构成应涵盖具备不同专业技能、经验、身体素质和年龄层,以及良好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的人员。但无论如何,在成立后的头10年里,该部门的人员编制应仅限于内务部和国民警卫队特定部门的前任员工。
安保部门(第III节第3.1条)。
- 年龄在30至60岁之间;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一般服役标准;
- 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学历;
- 在警察巡逻部门或国民警卫队拥有不少于7至10年的工作经验,实际参与过哨所值勤和巡逻维持社会秩序的任务,且非指挥岗位。
为何有这些要求?这需要理解工作环境、岗位特点以及员工面临的任务。他们将按照惯常的2/2轮班制(每天12小时)工作,活动范围在限定区域内,主要在室内。工作职能在很大程度上与他们在警队时承担的职责相似,这里不会有太大的工作压力。因此,对体能和年龄的要求并不高。为什么偏偏是前巡警?多年的街头工作经验,以及与不同年龄、社会地位、智力及心理发展水平、民族、宗教或政治背景的人群(包括社会中的不良分子)进行沟通与互动的丰富经验,培养了三项必不可少的关键技能:
1) 具备在各种环境和情境下与人沟通的能力,包括与儿童和青少年沟通;在多年的执勤中,形成了实用的处事技巧,能够在不使用武力的情况下平息对方的攻击性,并当场化解冲突;
2) 对局势急剧变化做出快速反应的能力。在街头执勤的多年里,面对瞬息万变的环境和每次出警时难以预料的事件发展,这些能力已转化为实操技能,使警员几乎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冷静、沉着,并做出迅速而正确的决策;
3) 专业直觉,虽然我更愿意将其称为“无意识行为分析”技能 — 当警察在人流中突然察觉到某人 «有些不对劲» 时。通常他自己也无法解释,究竟是对方的外貌还是行为引起了怀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经核实后这些怀疑都会得到证实。
如果在此基础上再辅以额外的专业培训,以巩固并提升现有知识和经验,最终我们将培养出高水平的专业人才,足以托付儿童的安全。
О行动巡逻分队(第III节第3.2条)
- 年龄在20至45岁之间;
- 健康状况适任类别为1级(无限制);
- 中等职业教育学历;
- 针对特定类别的员工 — 在警察巡逻部门或国民警卫队的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且实际参与过哨所值勤和巡逻任务以维护社会秩序,不担任指挥职务。
此处的职能略有不同,属于接到事故报告后的快速反应力量,他们必须迅速且熟练地行动,因此需处于适龄且体能良好。其余时间,他们的任务是在周边区域进行自由巡逻,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发现并制止犯罪及其他违法行为。巡逻小组由3名警员组成,巡逻组长必须是经验丰富的警员,拥有至少5年的街头执勤经验。他必须在实践中熟悉巡逻工作的具体情况,具备带领巡逻小组和与人沟通的能力,并能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下迅速做出正确决策。巡逻组的其他两名成员,若有在警察巡逻部门或国民警卫队的工作经验则更佳,这将在录用时成为优势,但并非必要条件。具备专业教育背景和合格的指导员即可。行动巡逻分队是安保分队的后备力量。其成员需定期替补因病或因其他原因缺勤的、负责守护教育机构的同事。这将使他们对受保护场所的布局及其他特点,以及内部当前的动态情况,获得额外的实践知识。
监测与预防部门(第III节第3.3条)
- 年龄在30至60岁之间;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一般服役标准;
- 拥有高等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内务部专门院校)学历;
- 在刑事侦查部门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若在服役期间专攻打击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则更佳。
对体能和年龄的要求不高。这里无需追捕罪犯、实施抓捕或进行埋伏。该职位的工作内容更多涉及秘密行动、文件处理、数据库及其他信息资源的运用。此外,该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频繁与学生、家长、教师、行政人员、其他执法机构代表以及国家和市政组织代表进行沟通。
技术控制、监测与管理处(第III节第3.4条)
- 年龄在30至60岁之间;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一般服役标准;
- 拥有高等教育学历;
- 在内务部门值勤单位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且实际承担过外勤队伍的调度管理任务,包括处理事故报告、«热追» 破案、维护公共秩序与安全。
对于该部门的工作人员而言,最重要的标准是专业技能及其应用的实践经验。在执行日常任务时,尤其是紧急情况下,对其他部门的人员和装备进行合理有效的调度,是取得积极成果的关键。
其余部门具有辅助性质,不属于快速反应部队。其人员由领导层选拔,选拔依据包括符合形式要求、对其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及道德与职业素养的评估,以及与候选人进行个人面谈的结果。

IV. 以实际发生的针对教育机构的袭击事件为例,对所提议的安全系统进行假设性实验。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该系统的工作原理及各组件之间的交互机制,建议通过此前发生的一起犯罪案例来分析其功能。
2018年10月17日,克里米亚克尔奇市理工学院袭击事件:一名18岁的嫌疑人(该学院学生)使用枪支(滑膛泵动式霰弹枪)及自制爆炸装置,对该教育机构实施了公开袭击, 造成87人伤亡(20人遇害,67人受伤),嫌疑人于案发现场自杀身亡,目前尚无关于该犯罪分子发表宣言(或其他形式的公开声明)的信息。
当时的情况是:
根据公开渠道可获取的信息,事件的时间线如下(我不愿公开犯罪分子的身份,因此将以 «嫌疑人» 这一匿名称谓指代他们):
09时30分 —涉案人员乘坐公交车抵达学院。他随身携带一个装有爆炸装置的黑色背包,以及一个装有霰弹枪和约150发子弹的大号运动包;
09时35分 — 该嫌疑人来到一处空地,那里有一栋废弃建筑,紧邻学院校区。他有目的地等待时机,以便袭击时间与大课间重合,届时走廊和食堂将聚集最多的人。他在那里待了近2小时,期间忙于销毁证据:焚烧电子设备及其他信息载体、书籍、笔记本和照片;
11时40分 — 嫌疑人翻越围栏潜入学院,随后通过后门进入大楼,绕过了主入口处的岗哨和金属探测器。此时第二节课刚结束,大课间开始;
11时41分 — 该男子登上二楼,将装有武器的包留在某间空教室内,随后下到一楼。他在学院食堂放置了一个装有自制破片炸弹的背包,炸弹内填充了螺栓和螺母;
11时43分 — 回到二楼后,犯罪嫌疑人换上了一件印有 «仇恨» 字样的白色T恤,并掏出了枪。他向正在走廊上行走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了瞄准射击;
11时44分 — 楼食堂传来一声巨响。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摧毁了墙壁,震碎了玻璃和门。大多数遇难者和重伤者正是因此次爆炸而受伤;
11时45分 — 该嫌犯在学院各楼层游走,补枪射杀伤者,并向试图逃生的人群开火。他还向灭火器和紧闭的办公室门开枪射击。大楼内陷入恐慌,学生们从窗户跳下,逃往内院;
11时50分 — 嫌犯前往二楼图书馆。在那里,他用自己的枪自杀;
11时52分 — 首批应急服务队、警察、国民警卫队和救护车抵达学院大楼。现场随即开始疏散伤员。由于医疗运输车辆不足,伤员被送往医院时,部分人乘坐了顺路车辆和公交车。
犯罪行为持续时间约2小时30分钟,袭击的活跃阶段不足10分钟。
可能会是这样:
让我们模拟一下在使用所提出的“教育设施安全保障系统”模型时可能出现的情况。
第一阶段,区域外:
09时30分 — 嫌疑人乘坐公交车抵达学院。他随身携带一个装有爆炸装置的背包和一个装有武器及弹药的大号运动包,从公交站走向学院附近一片空地上的废弃建筑;
09时35分 — 嫌疑人抵达空地,该处有一栋废弃建筑,紧邻学院校区。他有目的地等待时机,以便袭击恰逢大课间,届时走廊和食堂将聚集最多的人群。他在那里停留了近2小时,期间销毁了证据;
11时35分 — 嫌疑人从空地出发,前往学院围墙处;
反应:
在此阶段,沿途从公交站到废弃建筑,再从那里前往学院围墙,该嫌疑人极有可能进入行动巡逻分队(第III节3.2条)人员的视野,因为他们的巡逻路线恰好位于教育机构周边区域。一个背着大包、穿着战术鞋、朝废弃建筑走去或从那里走向学校的人,显然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他要么会被拦下并接受随身物品检查,要么会被纳入目视监控范围;一旦他靠近该场所的外围围栏并试图翻越(而这正是他现实中潜入该区域的方式),安全预案将立即启动,并采取措施将其拘留。
如果该嫌疑人从公交车站前往废弃建筑,或从该建筑前往学院途中未被巡逻队发现,那么他在该建筑内逗留近2小时并销毁证据期间,显然会被巡逻队察觉。在规划巡逻路线时,废弃建筑等场所总是被单独标注,并要求巡逻小组定期检查,以确认是否有外来人员或构成威胁的物品。行动巡逻分队的警员本应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例行检查,一旦发现该区域冒出烟雾(实际情况中,嫌疑人正是通过焚烧销毁证据),他们本会立即作出反应。
此外,该局的工作人员(第II节2.2条)在最初进行现场威胁评估检查时,本应注意到这栋废弃建筑。在报告结论中,本应要求地方当局对该场所进行围栏封闭并限制人员进入,或至少通过安装若干监控摄像头对其进行监控,并将监控画面除传输至 «安全城市» 系统外,还应传输至附近教育机构的安保岗亭以及技术控制、 (第三章第3.4节)。如此一来,在该人员仍处于废弃建筑内时将其发现的可能性将显著提高。
第二阶段,进入目标区域:
11时40分 — 该人员翻越围栏进入学院区域
反应:
在现阶段,该人员在试图翻越外部围栏时就会被发现。围栏各段均配备了隐藏式压力感应报警传感器,当围栏段承受的重量增加40公斤及以上时,传感器即会触发(第II章第2节)。此外: 多功能软硬件综合系统通过围栏报警传感器、照明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之间的交互与控制系统,将最近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和照明设备对准信号来源处。该系统利用高科技(包括人工智能)管理系统,识别入侵事实,启动视频监控摄像头和门禁控制设备,对目标进行 «跟踪»。同时,系统会通知大楼内的安保岗哨(第III节3.1条)、最近的巡逻队(第III节3.2条)、值班室(第III节3.4条),并根据预设的 «潜在威胁» 级别启动安全预案。
结果,该人员尚未侵入区域,相关情况便已知晓,安保人员已接到通知,大楼所有入口均被封锁,最近的巡逻队已赶往事发地点。
第三阶段,进入建筑物:
11时40分 — 该人员通过后门进入大楼,绕过了主入口处的安检岗哨和金属探测器
反应:
假设该人员成功通过了前两道安检关卡,并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进入了学院区域。
在此阶段,该人员无法通过备用入口进入大楼,因为所有额外的 (备用、疏散、后勤)入口均配备了由不燃材料制成的门,具有防弹和防碎功能,并安装了带远程控制系统和开门报警传感器的电磁锁。此外,配备了照明系统和采用高分辨率摄像头的视频监控系统(其布局设计使得外部和内部周界摄像头的“监控区域”边界相互交叠,从而确保不存在“盲区”), 覆盖建筑物整个外围及周边通道,半径不小于50米,并具备远程控制功能,将彻底剥夺任何人员悄无声息接近应急出口门的机会。
此外:该多功能软硬件系统通过交互与控制系统,将门上的报警传感器、照明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相互联动,当接收到信号(例如犯罪分子试图撬门时),会自动将最近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和照明设备对准信号来源处。通过采用高科技(包括人工智能)管理系统,该系统能识别入侵企图,启动监控摄像头和门禁设备,并对目标实施 «跟踪监控»。同时通知大楼内的安保岗哨(第III节3.1.)、最近的巡逻队(第III节3.2.)、值班室(第III节3.4.),并根据预设的 «潜在威胁» 级别启动安全预案。
结果,该人员尚未进入大楼,相关情况便已知晓,安保人员已接到通知,其工作人员封锁了该人员可能的行进路线,最近的巡逻队已被派往事发地点。
第3阶段,进入建筑物(方案2):
11点40分 — 嫌疑人从后门进入大楼,这是实际情况;现在我们改变设定 — 嫌疑人决定从正门进入大楼
反应:
在现阶段,该人员无法越过守卫和检查岗哨进入大楼,该岗哨封锁了通往教室和行政办公区入口的通道。
该人员必须通过入口安检,将背包和手提包交由传送带式透视机检查,该设备配备了(包括利用人工智能的)系统,能够检测危险及禁止携带的物品,无论是整体还是单独的碎片(组成部分), 不仅能评估物品本身的轮廓,还能识别其内部内容物。此外,还需通过 «金属探测门» 类型的非接触式安检设备, 该设备配备了高科技系统(包括人工智能),能够检测禁止携带的金属和非金属物品,并能分别检测由不同类型金属、碳纤维塑料或其他用于制造武器的现代复合材料制成的离散或整体物品。
系统将检测到武器和爆炸物,并锁定包和背包。同时向大楼内的安保人员(第III节3.1.)、最近的巡逻队(第III节3.2.)、值班室(第III节3.4.)发出警报,并启动 «可能威胁» 预警级别的安全预案。
因此,即使目标试图分阶段、分批隐蔽携带武器和爆炸物,也无法将其带入大楼。一旦系统检测到该人员持有武器、爆炸装置或其组件,相关信息将立即被掌握,安保人员将收到警报,其工作人员将封锁该人员可能的行进路线,最近的巡逻队将被派往事发地点。
第4阶段,建筑内有活跃枪手:
11时41分 — 该嫌犯在学院食堂留下了一个装有自制破片炸弹的背包,炸弹内装有螺栓和螺母;
11时43分 — 该嫌犯返回二楼,换好衣服,取出步枪,对正在走廊上行走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了瞄准射击;
11时44分 — 楼食堂发生剧烈爆炸。冲击波摧毁了墙壁,震碎了玻璃和门。大多数遇难者和重伤者正是因这次爆炸而受伤;
11时45分 — 该嫌犯在学院各楼层游走,补枪射杀伤者,并向试图逃生的人开火。他还向灭火器和紧闭的教室门开枪射击。大楼内陷入恐慌,学生们从窗户跳下,逃往内院;
11时50分 — 嫌犯前往二楼的图书馆。在那里,他用自己的枪自杀身亡;
11时52分 — 首批应急救援队、警察、国民警卫队及救护车抵达学院大楼。现场开始疏散伤员。由于医疗运输车辆不足,伤员被送往医院时,部分人乘坐了顺路的私家车和公共交通工具;
反应:
假设该嫌疑人成功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通过了前三道安检关卡,并携带爆炸装置和枪支进入学院大楼。
在此阶段,借助增强型AI监控系统,通过识别其携带的类似枪支的物品,该嫌疑人甚至在第一枪开火前就会被发现。或者在第一枪射出后,系统会立即通过:音频监控(检测枪声)、空气状态探测器(检测火药燃烧产物),或者任何听到枪声的教师或学院行政人员按下便携式报警钥匙扣上的 «报警» 按钮,来发现该嫌疑人。同时,系统将向大楼内的安保人员(第III章第3.1节)、最近的巡逻队(第III章第3.2节)及值班室(第III章第3.4节)发出警报,并启动 «直接威胁、活跃枪手» 级别的安全预案。
虽然尚未发生爆炸,但根据规程要求,所有身处食堂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均需转移至 «安全区» (第四章第3节),该区域位于建筑物内墙体最坚固的部分,远离门窗,且严禁在该处存放任何物品。此外,此类场所不得放置含玻璃的家具及宣传展示物(如展示柜、展架、画作等);若确需使用,则须采用具备防碎和阻燃特性的透明材料。墙壁、地板和天花板均采用特殊涂层,以消除或将子弹、弹片及其他硬质物体的反弹风险降至最低。
一旦发生爆炸,大多数潜在受害者将远离爆炸中心;此时,地板和墙壁的特殊涂层将吸收大部分弹片,并显著减少其反弹。室内结构中不使用玻璃,可避免碎片转化为额外的杀伤性物体。餐厅内设有紧急出口,可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迅速撤离至建筑物外。
根据该级别和性质威胁的安全规程,学生须立即躲入最近的开放区域,并按照值班指挥的指示行动——该指挥通过监控摄像头实时获取信息,要求学生锁好门并进入“安全区”,或利用室内现有疏散设施撤离。
安保人员在值班室的指挥下,通过监控摄像头和音频监控设备实时掌握局势,向涉事人员所在位置移动。在增援抵达前,通过使用武器、特殊装备及防护装备,采取积极行动制服涉事人员或将其注意力转移至自身。
值班室根据实时数据,指挥正赶往事发现场的警力与装备。通过远程控制,确保其顺利进入区域及建筑物,提供客观的现场情况数据,确定最佳行进路线,并协调与调整其行动。与此同时,还负责组织该场所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疏散与避难工作。确定最佳疏散路线,向负责人下达指令,利用远程访问功能开启所需门禁,并对疏散队伍的行进进行调整和引导。
因此,即使该人员设法携带武器和爆炸物潜入大楼——考虑到此前设置的安全防线,这种情况极不可能发生——结果也会截然不同。爆炸造成的伤亡人数将降至最低,甚至可能完全没有人员伤亡(暂不计入耳鸣、轻微创伤、淤青和擦伤),疏散过程中受伤人数将降至最低,因枪伤导致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死亡及受伤人数也将大幅减少。虽然很难具体估算数字,但我推测伤亡人数会减少约90%,因为在实际事件中,该嫌犯在建筑物内畅通无阻地移动并向人群开枪长达约10分钟;而在这种情况下,他可利用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分钟。



V. 结论。

让我们总结一下。在项目启动之初,我就明确了首要条件:学校的安全水平必须显著提高,但同时它必须保持学校的本质,而非沦为监狱或军事基地的翻版。我认为,我已经完成了这一任务。
在实施所提议的安全系统过程中,大部分变更和补充都是隐性的。当然,也会有外部的、显而易见的改变,例如外围围栏。然而,只要设计得当并采用现代饰面材料,新结构甚至会比原先的更具吸引力。嵌入围栏段中的传感器被隐藏在旁人视线之外,只有专家才知道它们的存在。只有真正懂行的人才会注意到,照明灯已被更换为能够旋转且支持远程控制的现代化设备。监控摄像头也是如此,旧设备将被更先进的新设备取代,但其大部分新功能对普通民众而言仍是未知之数。
还有哪些显而易见的事实:
- 车辆入口处设有现代化的自动防撞装置,但学生及其家长均不使用该通道,该通道仅供公务车辆使用;
- 围墙上设有若干配有磁锁的小门,采用通行证系统,学生和教职工持有个人钥匙。目前许多教育机构都采用这种系统,但由于上课前学生流量巨大,该系统并未得到使用,大多数情况下,围墙上唯一的小门往往保持敞开状态。此次将根据通行量需求增设若干扇小门;
- 室内将把旧的监控摄像头更换为功能更强大的新型设备;
- 部分区域的天花板下方将安装新型传感器;
- 建筑入口处将增设安检门,作为金属探测器的补充,并完全取代原有的抽查式或全面的手检。对包袋和背包的检查将采用流水线式作业,实现快速统一检查;
- 教育机构内的私营保安人员将被市政警察特别分队的成员取代,这些成员将拥有警察职权,不仅负责监督出入管控和机构内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还将维护机构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法治;
- 教育机构周边区域将由市警察局特别分队的警员加强巡逻,他们将负责对教育机构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并预防、侦查及制止涉及公共秩序与安全的各类犯罪及其他违法行为。
其余的变动与流程不为外人所知,仅限特定人群知晓。教室里无需安装窗栅、射击孔、铁门,也不需要带刺铁丝网的混凝土围墙和配备机枪的瞭望塔。无论从外观还是内部来看,学校依然是学校,虽然确实出现了一些必要的 «时代标志»,但遗憾的是,这些全都是迫于必要才出现的。

VI. 总结。

我提出的安防系统模型,是基于对过去26年来全球范围内发生在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大专院校、大学等)的400多起具有大规模杀戮和恐怖袭击特征的袭击事件的分析而设计的。我评估了犯罪分子在策划和实施行动时所利用的安全系统漏洞。正如我之前所说,我并不关注他们的动机,而是关注他们的作案手法。基于这些分析,我们制定了有效的应对措施。
该系统全面投入运行后,教育机构不仅将获得针对大规模杀戮或恐怖袭击的全面防护,还能抵御暴力犯罪和财产犯罪的威胁。学生中具有犯罪或其他反社会倾向(如帮派)的有组织团体的形成与活动将变得极为困难。极端主义团体的招募者、毒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的贩卖者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这种挑战不仅存在于教育机构内部,更将延伸至其外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将构建起一套深层且关键的是高效的犯罪预防体系。
最主要的成果在于,学校将再次成为家长可以放心让孩子前往的地方,成为一个与秩序和安全紧密相连的场所。在这里,孩子们不仅能获取知识、积累生活经验、结交朋友,还能体验积极的情感。在那里,管理层和教师团队将全心全意专注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教育和培养下一代,而安全则由专业人员负责。
该系统尚未经过实际应用环境的测试,因此其实际效果尚未得到证实。无论如何,不能立即全面推广,首先需要在某个特定地区或不同地区的几个城市进行为期数年的试验,在实际条件下对其可行性进行验证。实际环境中的测试必然会暴露出某些缺陷和疏漏,这是所有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只需数年时间,在修正实验中发现的错误和不足,并结合所做的补充与改进后,这将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模型。该模型的每个组成部分的效能与可靠性,都将通过实践检验,并在各种条件和情境下经受反复测试与验证。这将是一个可在全球范围内推广的模板,只需根据当地特点稍作调整,但其核心框架将保持一致。随着国际经验的积累,这一框架将逐年变得更加完善和可靠。
现在只剩最后一步,就是将该项目付诸实践。为我们的子孙后代赢回拥有安全未来的权利。一切都掌握在我们手中。




作者:罗曼·格里申 (Roman Grishin)
该门户网站上的作者主页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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